《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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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以强有力问责 推动食药监管责任落实

2017-04-06 15:11:3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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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侯庆山

  日前,记者从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第三期“电视问政”曝光的问题,该局迅速启动了问责程序。经过3个多月的认真调查核实,确定了问题相关责任人及其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作出了相应的问责决定。

  据了解,第三期“电视问政”中曝光了长春市存在的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对涉及到自身监管领域的问题,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问责程序,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严肃细致的调查核实,并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分析查找问题。经过三个多月的认真调查核实,确定了问题相关责任人及其应承担的相关责任。为严肃纪律,吸取教训,本着“真问、真改、真落实”的原则,认真做好问题整改,推动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3月24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问责决定,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和问责。

  从《电视问政》及《问政进行时》曝光的问题来看,宽城、高新、朝阳分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监管工作不到位,致使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盲区和死角。根据《吉林省行政问责办法》,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出问责处理。

  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对辖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宽城、高新、朝阳3名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责令其向市局做公开检讨。

  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未能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检查应负分管领导责任的宽城、高新、朝阳监管所3名所长、1名副所长进行批评教育。

  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未能进行有效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宽城分局食品科科长做出停职检查处理。

  因缺乏有效监管,履职不到位,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未能进行有效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宽城、高新、朝阳监管所监督科负责人免去科长职务,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

  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未认真履行职责,监管工作不到位,致使辖区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7名监督员,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同时,对上述3个监管所及15名相关人员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在本单位全体职工大会上做检讨。

  对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中督导不力,导致食品安全方面问题被曝光的3名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为了更好地做好长春市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进一步加强监管要求的同时,3月30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邀请市检察院专家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一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把“四个最严”落到实处,全面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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