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谣言需多方共治
食品安全谣言如同洪水猛兽,使公众惶惶不安,一再打击公众对我国食品安全环境的信心,损耗着有关各方为之做出的努力。“一个谣言毁掉一个产业”并非危言耸听。“塑料紫菜”137秒的谣言视频,就让一个行业损失近亿元;“用避孕药养黄鳝”的谣言过去了十多年,但社会上对其传说和误解一直没有完全消除。
破解食品谣言怪圈,法治利剑要高悬。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实施后,利用网络、媒体、移动社交平台等载体,编造、散布、传播虚假食品安全信息都将被列为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被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也就是说,个人或单位一旦传播食品安全谣言的事实被坐实,也与生产经营欺诈、标签说明书欺诈、食品宣传欺诈等行为一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者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近日国内乳业巨头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一个名为“文娱后台”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蒙牛:综艺冠名界头号毒奶!》,损害了公司名誉,而将该公众号的注册人诉至北京朝阳法院,并索赔100万元。这既是对无良自媒体与嚣张网络谣言的宣战,也为受害主体维权提供了样板。
有人说“谣言止于智者”。但实际情况是,消费者大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观念比较重,多数人并不会对其进行仔细鉴别和细加考究,人说我就信的情况比较突出。因此,媒体要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传播者,特别是在信息安全公众认知度不高、食品谣言给公众造成困扰的情况下,更要科学准确地报道食品安全信息。
行业企业在诚信经营的同时,也要肩负起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管好原材料、生产、加工等各环节,以事实回击谣言,同时,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在谣言大肆扩散之前,政府部门应第一时间组织专业人士、权威人士迅速回应、及时发声,以精确的科学解释树立消费者的信心,从而让消费者保持一双慧眼,不信谣、不传谣。
打击食品安全谣言,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并非一日之功,需要各方力量合力,形成食品安全良性互动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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