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现状及深化发展思路探索
□ 宫春波 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摘 要:针对地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索其深化发展的思路。目前,地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政府主导作用有待加强,针对地域特点的主动监测有待提高,地域性食物消费量参数急需储备,信息共享互通不畅,检验检测能力有待提升。建议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促进监测和监督联动,加快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注重监测数据的利用发挥监测作用。结合地级市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地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基础理论以及体系建设,对于推动地域食品安全城市建设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关键词: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 地域性
近年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取得了长足进步,当前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新疆建设兵团已经全面开展监测工作,工作已涵盖全国86.8%的区县,初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1],已经形成了“国家为核心、地市为骨干、县为基础”的国家风险监测制度和技术网络[2]。地级市作为监测的骨干环节,其监测范围、监测食品种类、监测项目指标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存在监测与监督联动不足、信息共享互通缺失、区域性监测尚待开展等问题,尤其是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计、管理思路和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认识的误区,导致区域性食品安全监测注重指令性计划任务的完成,而忽略自身监测工作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即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3])工作尚未系统开展。
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现状
1.1 国家层面
目前,国家层面食品与农产品风险监测可以概括为“主管部门负责,分段开展实施,风险分析为目的”的监测思路,针对农产品、食品和中国总膳食研究进行相应的监测[2]。
农业部负责国家层面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按照专项评估、应急评估、验证评估和跟踪评估等4种方式进行,形成了“四级风险评估研究和监管体系,实现了对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架构体系[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则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各部委参与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行监测,涵盖生产、种养殖、运输、贮藏、加工及零售等环节,包括基于人的食源性疾病和基于食品的污染监测,已经形成了“国家为核心、地市为骨干、县为基础的国家风险监测制度和技术网络[2]”。中国总膳食研究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开展,其作为风险评估技术中最重要的一环,成为其中的暴露评估重要工作内容,为系统而准确地评估我国居民的膳食风险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1.2 省级层面
以山东为例,山东省是全国仅有的三阶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内容均开展的省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膳食总调查均得以进行监测。山东省经过近6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省疾控中心为技术核心,区域实验室为骨干,市疾控中心为主体,哨点医院密切配合的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当前,全省17个地市级和寿光市(县级)均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测样品范围覆盖97%的县级行政区域,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全部县市区。同时,关注“热点”和产量或消费量大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进行专项监测,监测数据更具有区域的代表性,更能反映当地食品安全风险水平。2014年,山东省首次开展了“全省居民总膳食研究及健康状况调查”,选择6个地级市为调查点,6个县级市为城市点,12个县或市为农村调查点,共计调查不低于3600户,10800人[5],以期评估居民的膳食安全和营养状况,探究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原因。
1.3 地级市层面
山东省地级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始于2010年,目前已经构建了“政府主导、卫生牵头、部门参与、疾控实施”的架构体系,形成了“食安办领导,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疾控机构为主体,县级疾控参与”的工作模式。监测内容上,主要是国家、省级监测计划为主,地域性专项监测为辅,初步实现食用农产品、食品全品种和全环节的监测。以烟台市为例,由食安办组织制定计划,食安委成员单位参与,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监测重点为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环节、流通领域大宗消费品和特殊食品及高风险食品、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流通环节为主要的监测环节,生产环节、贮运环节以及种养殖环节比重偏低。监测样本中,国家、省级指令性计划样本占比远高于地域性监测样本占比,缺少地域性食品风险综合分析与预警的基础数据。
2 地级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体系存在的
主要问题
2.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统筹计划基础理论建设不足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基础理论主要涉及到监测项目的选择和确定依据、监测数量、监测任务的分配、监测工作的组织开展、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方法以及监测结果的利用等[1]。当前,地级市监测工作仅仅以国家、省指令计划为主,缺乏区域性监测工作的统筹计划和基础理论建设,导致监测工作仅满足国家或省级任务,而缺乏区域性监测工作的主动性。由于国家计划提供的监测样品数量在国家层面上具有统计意义[6],基于区域性监测和评估的需要,样品数量、监测指标、采样地点等重点需要统筹计划,科学论证,根据监测区域中的居民数量、食品消费量特点、采样区域特点以及以往监测中反映出的问题加以扩大方可满足要求。因此,地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必须结合区域性食品消费特点,居民饮食习惯以及食品消费大小,开展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础理论建设,保障监测结果的可信、科学且具有代表性,从而为风险分析提供基础数据。
2.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共享互通不畅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就是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长期系统的收集,笔者认为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来源有4条渠道:疾控系统的监测信息、政府部门的监督抽检信息、企业质量控制信息(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信息)、社会舆情信息,对社会舆情信息需要甄别、监测,进而应用到风险分析中,而对于前三者信息,则可以共享、互通、公用,进行风险分析。但是,当前食品安全信息的孤立、非共享互通以及信息平台的缺失,致使各相关利益方信息封锁或信息匮乏,进而导致风险分析管理主题不清,受众不明,监管被动,预警宣传不畅。因此,食品安全信息的交流不畅,信息平台的缺失严重阻滞了风险监测工作的推进和发展。
2.3 地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主动监测有待提高
对于地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目的,笔者认为在于获得区域性、群体性和基础性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而开展膳食暴露风险分析,制定食品安全防控措施,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减少食品中危害因素的膳食暴露风险,实现过程管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因此,仅依据国家、省级层面的监测数据和信息,不足以满足地级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求,地市级应该积极探索适合区域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方法制定地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确定具有代表性的样本数量和监测指标、为区域的监测活动长期、系统的收集、积累数据和信息,推动食品风险分析工作的发展。
2.4 地域性膳食调查数据缺乏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包括基于人的食源性疾病及基于食品的污染监测,而人体的食品暴露风险则与摄入量密切相关,关系到了膳食结构,实际上食品暴露风险评估需要膳食消费量数据和待评估因素在食品中的含量水平数据来体现。膳食数据主要来源是已获得的人群营养调查数据,但目前,国家层面膳食调查数据库为2002年营养与健康调查获得的食物消费量参数,已经不能够反映当前的膳食特点,加之地域居民饮食习惯、食物种类、烹饪方式的差异,导致膳食结构的多样化,而地域性食物消费量参数的缺失则是地域性食品暴露风险评估的“短板”。
2.5 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尚待提升
近年来,由于监测任务量增加,监测工作也呈现出从最初仅是省级层面开展向地市级甚至向区县级下沉的趋势[1]。但是,地市级检测部门,尤其县级基层单位,往往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仪器设备配置和实验室环境条件不能适应检测需要,特别是关键设备、尖端设备的缺乏等缺点,导致部分监测指标不能有效的开展,难以为保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而从长远发展来看,基层单位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是大势所趋,尽管国家层面陆续下发过设备经费,同时要求地方政府3:7配套,但具体落实上各地参差不起,实验室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任重道远。
3 地级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体系
深化发展思路探讨
3.1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推进监测和监督联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综合性和连续性的任务,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计划,组织实施。然而,地市级层面往往监管部门侧重于日常监督抽检,疾控系统组织实施监测,监督监测独立并行,联动松散,需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作为主管部门,应该组织和制定具体实施条例、细则和章程,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结合所在地域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长效监测工作机制,出台工作规定和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参与部门的职责及人财物保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组织形式,监测结果的通报和会商机制,制动监督监测联动机制,建立监督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风险监测报告、风险预警、风险管控能力。可以以国家运作模式为蓝本,结合地域实际情况,针对地域特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获得科学、可信、可靠和具有代表性的数据,进而评判地域食品安全质量水平,指导监督管理、企业生产和消费者科学消费,将风险控制到可接受水平。
3.2 推进食品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食品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可以由两部分构成,其一为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主要接受、储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监督抽检数据、企业质量控制监测数据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数据,构建互通互联的信息共享的风险数据平台,为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现筛选、动态跟踪、分析研判提供数据信息支持;其二是舆情信息平台,主要是自媒体报道、大众媒体刊载、消费者投诉等信息作为来源,对各类信息进行搜集、分类、研判和反馈并组织会商甄别真伪,制定相应的风险分析计划。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专家委员会,根据监测数据信息平台和舆情信息平台的提供信息,开展针对性的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并通过适宜的形式、时机和渠道发布信息,最终实现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引导、控制、监督和管理。诚然,食品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完善,构建适合地域特点的平台,促进风险监测工作的发展,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3.3 加大实验室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目前,随着风险监测任务量的增多,按照20份/万人·年的要求[7],仅依托省、市级疾控监测能力难以完成,故县级疾控机构承担监测检验任务成为必然。一方面,基层疾控机构要加大监测能力建设,在人员、经费、设备配置上参照要求深化建设;另一方面,优化和改革现有的监测体系架构。建议在政府主导下,明确基层部门间分工和合作,整合实验室资源,建立实验资源共享机制,力保检测方法的统一,检测数据的可信、可靠;尝试将企业产品检测、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纳入到实验资源共享建设中,实现实验室资源的共享,建设实验室资源共享平台,构建共同参与共享成果的监测体系;实现统一利用人员设备,统一计划安排检验任务,统一归口管理检验经费,共享检验信息。其次,注重检验检测人才的培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3.4 重视监测数据,加强结果利用
2016年,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数据约为65000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约为21000条,不包括企业检测数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数据,仅两项合计8.6万余条有效监测数据。然而,实际情况为监测监督独立并行,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各自一体,监测数据海量存在,却不能整合统一分析,研究其存在的系统性风险,探讨其污染趋势,掌握其污染水平。建议推进监测数据的共享互通公用,加强基层数据分析能力的培养,充分深入的挖掘数据,加强结果利用,做到食品安全风险问题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近几年才得以重视和快速发展的工作,尤其地级市的发展相对国家、省级层面而言进展缓慢,各地差异显著,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事是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监测数据多,对食品安全过程管理贡献量大。因此,地市级监测机构应该遵循国家规定要求下,结合地域特点,优化和完善现有的监测监督资源,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体系的建设,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作用,确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张卫民,裴晓燕,蒋定国,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体系现状与发展对策探讨[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5, 27(5):550-552.
[2] 吴永宁.我国食品安全科学研究现状及“十三五”发展方向[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6):3-6.
[3] 袁士芳,王硕.浅谈食品安全中风险交流的重要性[J].食品研究与开发,2013,34(11):121~122.
[4] 农业部.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的通知(农质发〔2014〕12号)[Z].2014.
[5]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居民总膳食研究及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手册[Z].2014.
[6]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16年国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Z].北京: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16:4.
[7]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36号)[Z].2012-06-28.
(2016年度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重点课题(057)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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