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庆食品药品监管确定14件实事
1、调整小作坊核准目录
在大庆市,凡是想开办小作坊的个人,都要申请办理生产核准证。目前,准许生产加工的食品有13类23个品种,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肉制品、饼干、膨化食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其它食品(糖葫芦、冷冻元宵、冷冻玉米、冷冻粘豆包)。
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今年,大庆市将进一步调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目录,规范小作坊核准和监管行为。
2、治理网络订餐取缔“黑外卖”
开展网络订餐规范治理行动。从第三方平台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入手,规范网络订餐食品经营者,集中治理网络订餐,依法取缔“黑外卖”。
3、清理校园周边无证经营
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整治。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联合解决、清理无证经营问题,加强集体聚餐的备案管理、培训、自查和巡查。
4、餐饮业“笑脸”评定要“提标”
继续推进“寻找笑脸就餐”创建活动。全面提升量化等级评定级别,“寻找笑脸就餐”活动设定创建目标并复核相关餐饮企业。
5、学校、幼儿园要“明厨亮灶”
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创建。确定2017年大庆市餐饮企业创建目标,重点推进学校、托幼机构的明厨亮灶创建工作。
6、推进食品许可核发、换证
监督指导县(区)局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类)核发、换证工作,摸清底数,完善工作流程,落实食品销售主体责任,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全力查处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行为。
7、监督大超市推进食品快检
加强对大庆市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食品批发企业的巡查监管,监督大型食品超市连锁商店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对进入大庆市的食品随时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保障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的食品。
8、加强食品抽检及时发布信息
科学制定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在抽检项目上突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及时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基层做好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9、整治“非法会销”和“冠群街化妆品”
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在保持对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实施高压监管态势的基础上,计划开展“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再推进”和“冠群街化妆品专项治理”两个专项行动,具体的行动计划将随着国家总局、省局的部署进行调整。
10、推进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食品生产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通过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能够追溯产品的制作过程和原料来源,实现其产品的可追溯。推进第三方食品可追溯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可追溯数据上平台、上网络,争取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大数据、互联网、可追溯。
11、乳品企业实行“分级监管”
对乳品生产企业,将严格开展核查处置和产品召回工作,并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检计划,保证监督检查的频次和检查质量。另外,对乳品企业还将实行“分级监管”,其中,生产环节完成分级监管100%,流通领域分级监管目标达到95%以上。
12、四项检查严管药品生产
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规范药品生产秩序;开展制剂室专项整治,解决医院制剂安全突出问题;加强特殊药品和基本药物监管,严查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和安全管理环节;开展已上市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及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对已上市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进行核查。
13、药品批发企业检查全覆盖
按照《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批发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和冷藏冷冻药品作为重点检查品种,以票、账、货、款为突破口,以采购、储存、销售、运输渠道入手,查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行为。
14、加大医疗器械抽检力度
在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中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实施新一轮诚信企业评定,大庆市同步开展信用评价,把诚信评定作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此外,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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