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用3年时间整体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会上,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丛骆骆表示,北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将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最终标尺,让群众切实享受到更高水平的食品安全保障。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围绕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监管模式、机制和举措,科学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
据悉,北京市16个区将从6个方面入手,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达到“食品安全示范区”标准。
一是确保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包括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重点食品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以及北京市生产的食用农产品、果品、蜂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辖区居民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
二是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属地政府负总责要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纳入规划、预算保障、监测抽检、风险处置、事故报告、督促检查等方面的监管责任。
三是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一方面,涉农区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达到较高水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率显著提升。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能力得到切实提升。另一方面,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到位,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来源清晰,产地证明、销售凭证和检测报告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此外,畜禽屠宰管理规范到位。
四是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健全,监督检查行为标准规范,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食品安全整治成效显著,应急处置及时高效,监管执法信息全面公开。
五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良好行为规范严格落实,问题食品及时依法召回。
六是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社会监督渠道畅通,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及时有效,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
记者了解到,2016年,北京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将食品药品安全事项列入北京市重要民生实事,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和绩效考核体系。2016年,全年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抽验14.8万件,其中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猪肉、蔬菜、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统一监测抽检合格率98.5%。作为食品输入性城市,北京市与天津市、河北省开展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衔接试点,探索实施食用农产品检测数据互认,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销地准入,构建全程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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