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食安办发布2017年第1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本刊记者 韦昌惠 吴育春
春季冷暖空气交汇频繁,天气多变,忽冷忽热,适宜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多种病原微生物繁殖,很容易由于饮食不洁等各种原因引起食物中毒或肠道疾病的发生。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或肠道疾病的发生,维护公众健康。现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一、春季常见的肠道疾病
(一)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
这是由诺如病毒属病毒引起的腹泻,具有发病急、传播速度快、涉及范围广等特点,是引起非细菌性腹泻暴发的主要病因。诺如病毒感染性强,以肠道传播为主,可通过污染的水源、食物、物品、空气等传播,多发生在学校等人群聚集的单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避免疫情扩散。诺如病毒抗体没有显著的保护作用,尤其是没有长期免疫保护作用,极易造成反复感染。
潜伏期多在24~48小时,最短12小时,最长72小时。感染者发病突然,主要症状为恶心、呕吐、发热、腹痛和腹泻。儿童患者呕吐普遍,成人患者腹泻为多,24h内腹泻4~8次,粪便为稀水便或水样便,无黏液脓血。原发感染患者的呕吐症状明显多于继发感染者,有些感染者仅表现出呕吐症状。此外,也可见头痛、寒战和肌肉痛等症状,严重者可出现脱水症状。
(二)细菌性痢疾
这是天气转暖时由痢疾杆菌引起的常见病、多发病,大多是进食不洁食品后感染痢疾杆菌所致。病菌随病人或带菌者粪便排出,易感者通过污染的手、生活接触、被污染食物或水源,或借苍蝇等方式传播。主要表现为发热、腹痛、腹泻,大便下坠感,可伴随恶心、呕吐、口干、浑身无力等表现。
(三)甲型肝炎
病毒感染者为主要传染源,他们从粪便中排出的大量病毒会污染水源、食物及周围环境,正常人群一旦接触这些污染物,就可能导致发病。潜伏期大约为半个月到一个月时间。多数病人起病时类似感冒或胃病,有发热、怕冷、疲乏无力、不思饮食、恶心、呕吐、厌油等现象。一般患者几日后会退烧,但尿色渐深,出现眼黄、皮肤黄染,肝区疼痛等,此时肝功异常,肝脾肿大。
(四)急性胃肠炎
进食不洁食物后染病,多表现为发热、腹痛、腹泻,伴恶心、呕吐,口干、口渴,但无明显大便下坠感。
二、肠道疾病的预防
肠道疾病一般都是通过污染的食物、饮用水、手、蟑螂和苍蝇等媒介侵入肠道而发病的,并能从粪便中排出病原体,是典型的“病从口入”或者吃出来的疾病。
特别提醒各位群众和师生:尽量不要到街头无证摊贩处吃东西,街头摊点安全状况令人堪忧。首先街头摊点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暴露在马路边上,其安全状况毫无保证;其次摊主无健康证,不讲究卫生,各类用具清洗不干净,更别提消毒;第三食物不能保证新鲜干净,生、熟食在存放和加工时不能分开;第四制作原料、调料等多为低劣产品。
因此,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养成"喝开水、吃熟食、勤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外出归来、打喷嚏、咳嗽以及清洁鼻子后,要立即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掩住口鼻,不要随意吐痰。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衣服和被褥。
(二)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当心"病从口入"。尽量不要到卫生条件差的街头摊点就餐,尽量在外少吃凉拌菜和肉类烧烤食物,不要生食近海甲壳类和贝类产品,不喝生水,水果、蔬菜食用前务必洗净,生、熟食品加工要分开,食物要烧熟煮透,不要暴饮暴食。集体用餐最好实行分餐制,以减少肠道疾病传播的机会。
(三)讲究社会公德,不乱扔垃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三管一灭"(管水、管粪、管饮食,消灭苍蝇),及时清理垃圾、污水和人畜粪便,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的吐泻物及被污染的物品等要做好防护措施迅速进行清理和消毒;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家庭等场所应定期消毒,常开窗通风。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过度劳累;注意保暖,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服,切不可一下子减得太多。
(五)如果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建议不要坚持上学或上班,特别是食品从业人员,要及时去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治疗;对出现聚集性病例的学校等集体单位,要及时报告当地食药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保存相关样本,配合做好疾病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在餐馆就餐后发生肠胃不适症状的,除及时就诊外,还可以拨打12345投诉举报,查实为餐馆违规操作导致的食物中毒,海南省食药监局对举报人最高可给予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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