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庙会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康
陈贯宇 本刊记者 柴占阳 马原
“通宵灯火人如织,一派歌声喜欲狂。"这是先辈们对春节期间闹市、庙会的热闹景像的具体描述。如何保障春节过后,闹市、庙会(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这是一个不小的难题,如庙会(古会)举行期集中、食品上市集中、群体消费集中等。针对这些难题,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食安办近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辖内各市属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县(市)、区各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庙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同时,促进该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顺利进展。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指挥,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做好“庙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营造良好环境。
同时要求根据“庙会”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把消费量大的蔬菜、水果、肉、蛋、禽、奶、酒类、糖果、饮料、速冻食品等食品作为重点检查品种,农业、畜牧、工商、公安、食药监等部门依据监管职责,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全面开展“庙会”期间食品安全清查活动,为人民群众高兴过节,安全饮食用心、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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