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涉及食品药品酒等
根据《方案》,我市将建立全市重要产品追溯统一平台,这个平台以市商务局为主负责建设。该平台将完善追溯数据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逐步推进信息开放共享和资源整合,将市级追溯管理平台打造成跨部门、跨环节追溯信息互联互通的统一通道;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统一平台将包括政府部门追溯子系统、企业追溯子系统。目前,政府部门追溯子系统将包括食品、药品、酒类、农产品、农资、进口食品六大追溯系统示范工程——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在我市快速发展的进口食品跨境业务也将建立追溯子系统示范工程。
1
食品追溯系统示范工程
实现食品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
该示范工程将推动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等追溯系统信息化升级,形成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大数据库。健全完善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
2
药品追溯系统示范工程
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及部分药品去向可视化监控
该工程依托市食药局已有的登记注册数据库、行政许可数据库、案件管理数据库,收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建立全市药品企业大数据中心。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药品追溯管理信息系统。
3
酒类流通追溯系统示范工程
实现酒类“生产-批发-零售-消费”全过程的溯源管理
该工程对目前厦门市已有的酒类流通溯源管理平台进行优化升级,每一瓶酒都将在平台上有自己的“身份证”。
4
农产品追溯系统示范工程
打造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可追溯系统
这一工程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硬件及软件升级改造,加快畜禽产品追溯平台建设,扩大追溯系统覆盖的品种数量和种植面积,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与食品追溯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5
农业生产资料追溯系统示范工程
实现农资购、销、用全过程可追溯监管
该工程以农药、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流向可追溯为主要内容,开展兽药、农药经营环境管理,对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追溯管理。
6
进口食品跨境追溯系统示范工程
进口食品和跨境食品的质量也将实现可追溯
该系统推动进口食品由流通环节向境外源头延伸,针对从厦门口岸入境并在我市(包含自贸片区)范围内销售的进口红酒、进口奶粉等产品开展追溯系统建设,重点推进从境外出口商至国内进口商环节的原产地、通关、通检、物流、进口商等信息采集,并与国内流通环节食品追溯系统有效衔接,形成完整追溯链条。
【同步】
企业自觉参与
建追溯子系统
支持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
政府监管只是手段,作为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的重要环节,市场的主体——企业自觉参与到该链条中,逐渐共建共享良好的食品安全生态环境,才能最终搭建起食品安全全链条可追溯体系。企业追溯子系统的搭建将在该体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方案》,建立企业追溯子系统首先是建设肉菜禽流通追溯系统示范工程,借助“进场准入”机制采集上游源头信息,电子交易机制向下采集流通去向,同时开展个别农贸市场的追溯采集示范,形成肉菜禽交易追溯一体化。
我市的追溯认证标准体系示范建设项目也明确提出,将由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负责实施,政府将支持专业的第三方检验认证机构探索建立追溯管理标准及专门认证制度。该项目将以不同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为目标,制定食品、药品等认证技术标准和实施规则,统一数据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实现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标准相衔接。支持认证机构为第三方追溯管理平台和信息追溯应用企业提供市场化认证服务。推动相关部门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带动生产经营企业积极通过认证手段提升产品信息追溯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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