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布食品用包装容器法规相关第5次审议内容
关于食品用包装容器,目前日本根据国家制定的法规(Negative list)及行业制定的自主基准进行管理。即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5~18条及根据第18条所制定的具体标准以及热可塑性树脂相关行业自主制定肯定列表进行食品用包装容器的进口、销售、使用相关管理。
为了确保食品用包装容器的安全性,需要制定包括非行业会员在内的全日本统一遵守的共同标准。而且欧美等世界诸多国家制定肯定列表进行管理,为了确保进口食品包装容器的安全性,也为了与世界各国保持统一水平将目前行业制定肯定列表提升为国家的肯定列表。同时欧美等国家将热硬化性树脂也列入到肯定列表中进行管理,长远考虑热硬化性树脂也应列入到肯定列表中。
具体的修改方案,参考和分析欧美等其他国家的允许使用物质目录,将要制定进出口中也能活用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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