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许昌市食药监局一直在为您的舌尖安全努力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三”规划开局之年,是将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安全战略的关键节点。2016年,马上要画上句号,这一年,为确保全市489万人舌尖上的安全,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在努力,究竟成效如何?12月28日,许昌市2016年度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新闻发布会全面揭晓。
2016年,许昌市食药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引领,认真贯彻“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着力基层基础,统筹协调发力,注重创新引领,强化日常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巩固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
2016年,许昌市食药监局把监督抽检作为有效实施监管和准确掌控安全状况的重要评判,科学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全面完成国抽、省抽、市抽任务,及时有效解决发现问题和隐患,整体状况较去年有了较大提升。食品方面:国家总局安排对许昌市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抽验788批次,合格率为98.73%;省局在许昌市安排食品抽验663批次,合格率为98.34%;许昌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年安排食品抽验7169批次,合格率为98.36%,合格率均较去年提高1个百分点。药品、化妆品方面:全年完成各项药品抽检813批次,合格率达97.53%,全年完成化妆品14大类129批次的抽检,合格率99.2%。
2016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6年市领导对食品安全的调研、指示、批示达29次。全市食药监管系统提升为民监管理念,强化创先争优意识,加强日常监管,着力亮点工程,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
一是持续推进改革,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抢抓“全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市”机遇,在市、县两级建立独立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财政先后投入资金5600万元,全市89个乡镇所在全省率先规范化建设到位,在全市2071个行政村配备了2455名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每月200元待遇得到全面落实,形成了市、县、乡、村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监管体系,打通了食药监管“最后一公里”。
二是抓好日常监管,市场秩序更趋规范。制订年度日常监管计划,创新监管方式,“双随机”和“飞行检查”相结合,建立报告分析制度,加强问题跟踪整改。食品方面:采取交叉互查,对全市557食品生产企业随机检查,对29家不合格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食品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日常检查34013家次,实现了全覆盖、无死角;餐饮单位持续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应量化单位实现量化分级率达100%,全年排查餐饮单位17198家次,对977家餐饮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取缔学校食堂2家。药品方面:积极开展GMP认证、制剂再注册等工作,对润弘本草等3家企业开展GMP跟踪检查,检查药品生产企业68家次,药包材7家次,发现问题144个,督促追踪,责令整改;对14家药品批发企业坚持每季度巡回检查,完成零售药店1578家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检查完成3258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252家,注销7个经营许可证,标注6个备案证,从而有效管控了质量安全风险。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监管难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加强监管防控,开展专项治理。食品方面: 先后开展了牛羊肉质量安全集中治理行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畜禽水产品“五整治一打击”专项行动,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先后开展了“清源”、“净流”、“扫雷”、“利剑”等专项治理行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得到规范提升,12月份代表河南省接受了国务院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督查工作。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两会”、“三国文化旅游周”等重大活动,肉制品、蜂产品、薯制品、腐竹等特色食品开展了专项治理。药品方面:先后开展了药品委托生产和中药提取物、明胶和胶囊用明胶、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专项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山东非法疫苗案发生后,许昌市积极开展了疫苗流通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排查,许昌市没有发现一例非法疫苗进入,这充分说明了,食药监局监管工作的成效是显著的。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畅通举报途径,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全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信息70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88.3%。办理 “四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1510起,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公安机关20起,捣毁非法生产窝点5个,极大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创新监管方法,聚力打造亮点工程。一是把“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工程列入2016年十项民生实事,投入奖补资金700万元用于中心城区450家餐饮单位补贴,以点带面,全市安装上线551家,群众反映良好。二是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全面铺开,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网上备案,探索建立“百姓食堂”,河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三是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加快实施,全市316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得到实施。四是出台《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落实“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执法痕迹化、层级管理规范化”管理制度,推行“两图两档一承诺”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水平。五是坚持“小而全、管用有效”原则,积极推进新型行业协会建立,许昌腐竹、薯制品、蜂产品、饮用水等协会相应成立。
六是紧抓试点机遇,全面提升监管水平。5月份,许昌市被国务院食安办列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第三批试点城市,坚持高位推进,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领导组织,科学谋篇布局,出台了《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制定了《创建责任细化分工》,谋划了“健全五大体系、夯实三大平台、实施八大工程”“538创建任务”,确定了周汇总、半月督导、每月调度工作机制,创建工作稳步有力、有形、有效开展。
七是着力培训宣传,社会共治格局形成。一是邀请市人大、政协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就食品安全监管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一年来,人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民主监督意见书》、《政协提案》5件,全部办结完毕。二是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开办培训班(含协管员)712期,培训人员达10万人次。认真组织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31”主题宣传、安全生产咨询宣传、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共发放宣传册2.3万余份,发放食品安全公益短信100万条。三是持续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坚持按季度发布“红黑名单”,共发布了“红名单”47家,“黑名单”5家。四是在《许昌日报》开设专版专栏,开展食品药品“十大卫士”评选,出台信息宣传考评办法,每月考核排名,激发信息宣传工作积极性,全市系统在各级纸质媒体发表文章523篇,广播电台播放节目138期。五是组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注册人数达到563人,形成了全民参与,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对于2017年,许昌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王三宝表示,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构建无缝监管网络,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全面提高食药监管能力,着力解决食药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为确保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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