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七县市顺利完成 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任务
本刊记者 曹春亮
12月12日,记者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公众号“药安食美诚信河北”获悉,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任务的公示中,沧州有七个县市顺利通过。
据了解,根据《“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3-2015年)》(冀政〔2013〕55号)及《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 自2015年10月,我省元氏县等67个县(市、区)参加了河北省第三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
为科学评价第三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省政府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制定了《河北省第三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综合评价方案》(冀食安办〔2016〕38号),经67个县(市、区)自查自评和所在设区市相关部门审核,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参加省级综合评价的67个县(市、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综合评价,拟报请省政府确认以下64个县(市、区)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任务。
记者了解到,这64个县(市、区)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任务的名单中,包括沧州市新华区、沧州市运河区、海兴县、盐山县、青县、东光县、孟村回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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