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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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食用植物油掺杂造假一查便知

2016-11-29 13:28:42 来源: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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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食用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日前,河南郑州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组织召开了郑州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体系追溯系统培训会,郑州市辖区内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将免费安装使用郑州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体系追溯系统。该追溯系统的运用,在河南尚属首例。

  食用油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生活物资。“地沟油”、油炸食品酸价及过氧化值偏高、食用油掺杂掺假等问题,时常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困扰。郑州市食药监局建立这套追溯系统,就是为了提高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控制此类事情的发生。

  据了解,郑州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经与软件公司反复沟通磋商,并经在企业试运行,建立了这一套食用植物油电子追溯体系。该追溯系统的数据具有唯一性,原始数据录入,可以在多处点击选择,无需反复录入,操作便捷;数据简单明了,仅录入必要的原料、过程、销售记录,便于学习掌握;数据之间具有明确的关联限制,可以有效识别错误数据,并在数据设计上进行了限制,当录入的数据出现矛盾,系统会拒绝录入,有效防控掺杂掺假等问题发生。

  同时,郑州市食药监局要求全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按照本追溯系统的要求,真实、全面、及时、规范录入企业从原材料进厂、过程控制到产品销售全过程管理数据,不得编造、伪造数据。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修改本追溯系统。未按照要求使用本追溯系统,导致企业记录不规范、生产过程不可追溯,将依法予以处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食用油生产企业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必要时应结合企业追溯系统记录情况实施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置。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强食品追溯体系的建设,下一步还将在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白酒等品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统一规范、严格管理,保障追溯体系有效运行。

  该追溯系统软件的开发和推广使用,加快了郑州市食用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了食用油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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