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台州路桥两鱼贩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2016-11-18 16:27:14 来源: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不少人以为,鲛鲛鱼颜色越鲜亮就越新鲜,可事实却不仅如此,鲛鲛鱼鲜艳的“外衣”,很可能是被一种叫“王金黄”的染色剂“化妆”过的。路桥区螺洋街道螺洋菜场的两名鱼贩,利用化工原料“王金黄”给自家鱼摊售卖的鲛鲛鱼染色,最终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还被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列入失信“黑名单”。
 
    一个偶然的机会,鱼贩余中夫得知用一种叫“王金黄”的液体,兑水对鲛鲛鱼进行浸泡,可以让鱼看起来更新鲜。
 
    2015年12月21日上午,余中夫将销售的鲛鲛鱼用化工原料“王金黄”浸泡过后向顾客销售,后被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查获,并被扣押浸泡过“王金黄”的鲛鲛鱼23公斤,以及装有酱红色“王金黄”的塑料瓶两个。
 
    经检测,从送检的鲛鲛鱼及“王金黄”中均检出“碱性橙Ⅱ”成分。碱性橙Ⅱ,俗称“王金黄”,也称“黄栀”,主要用于棉、麻等制品的工业染色,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有毒有害物质。
 
    2016年5月9日,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余中夫用“王金黄”染色、售卖鲛鲛鱼案件。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中夫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决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无独有偶。2016年1月13日,螺洋菜场鱼贩应利红在其摊位上卖鱼期间,同样将用化工原料“王金黄”浸泡过的鲛鲛鱼用于出售,后被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工作人员当场查获,从现场查扣浸泡过的鲛鲛鱼7.5公斤以及装有橙色“王金黄”中均检出“碱性橙Ⅱ”成分。
 
    5月18日,路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应利红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鱼贩 路桥 台州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