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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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杭州市食品抽检情况出炉 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2016-11-18 11:27: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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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针对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等问题,在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了980批次食品,其中合格957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97.65%。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液体乳、婴幼儿配方乳粉、酱腌菜、糕点、豆制品、罐头制品、蜜饯、饮料、冷冻饮品、水果干制品、果冻、果酱、饼干、蛋制品、蔬菜干制品共15类470批次产品,47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7类369批次产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2批次,蔬菜、粮油类、饮料等3类产品全部合格,肉类、水产品、膨化食品、糕点中检出17批次不合格样品。不合格样品有: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朱文华水产商行销售的鲈鱼孔雀石绿不合格;杭州物美竟宁百货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精肉丝挥发性盐基氮不合格;中江农贸市场夏怀令销售的夹心肉、后腿肉挥发性盐基氮不合格;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葛氏水产商行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不合格;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1470-1472摊位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不合格;萧山新农都物流中心1375号销售的黑鱼硝基呋喃代谢物(AOZ)不合格;淳安县千岛湖镇野娇娇绿色食品城销售的香芋糕苋菜红不合格;之江度假区夏磊食品商店销售的蜂蜜蛋糕苯甲酸、脱氢乙酸不合格;西湖区余配幼水产店销售的黑鱼孔雀石绿不合格;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隅农贸市场贾全亮水产店销售的扁鱼环丙沙星+恩诺沙星不合格;陈小兵(杭州近江水产农副产品综合市场74号)销售的河虾环丙沙星+恩诺沙星不合格;周国利(杭州九堡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销售的蝦菇土霉素、镉不合格;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隅农贸市场张凤云禽蛋店销售的鹌鹑蛋氟甲砜霉素不合格;孙国良(杭州九堡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销售的黄鳝环丙沙星+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玖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黄金脆大肠菌群不合格;杭州江饶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麻辣锅巴菌落总数不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20类141批次产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5批次,果汁、冷加工糕点、米粉、米线、粉丝、粉干、肉类、蔬菜、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用油、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油炸面制品(自制)、大米、酱油、醋、含乳饮料及食堂熟制炒菜等18类产品全部合格,餐饮具、水产品中检出6批次不合格样品。不合格样品有:晁京汇(滨江区烧鸟餐厅)销售的拼盘、圆盘、方盘、小方盘、长盘的大肠菌群不合格;凌耀军(富阳凌氏餐馆)销售的鱼钩孔雀石绿不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各城区及管委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汇总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
 
  对餐饮环节食品进行了监督检测,主要检测熟菜、蔬菜和餐具等42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2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为:杭州华辰凤庭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2批次餐具大肠菌群不合格。
 
  下城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肉类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产品、蛋类等7大类,30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拱墅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了水产品、肉制品、食用油、酱腌菜、茶叶、水果、蔬菜、调味品、糕点、酒类等11类食品150批次样品,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拱墅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鲜活汪刺鱼、散装鲜活鲫鱼孔雀石绿不合格,浙江世纪联华半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孔雀石绿不合格,浙江世纪联华半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沙永红食品有限公司韵红食品厂生产的太空鱼镉不合格。
 
  西湖区市场监管局
 
  对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蔬菜、水产品、酒、饮料、豆制品、餐饮具等9类食品及相关产品1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杭州天井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小腰盘大肠杆菌超标。
 
  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取了大米、蔬菜、肉类、生鲜蛋、调味品、餐饮具等120批次样品,检测项目全部合格。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主要对辖区内各大、中小学校食堂及幼儿园食堂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抽检工作。共抽检各类食品92批次,抽检产品主要为粮食类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餐饮具等。经检测,全部合格。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
 
  对食品流通、餐饮环节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46批次,全部合格。其中,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蔬菜、禽类、水产4批次样品,抽样全部合格;食品餐饮环节共抽检了蔬菜、肉类、水产、粮食、豆制品、饮品等42批次,抽样全部合格。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市场与安全生产监管局
 
  生产环节对食用油、月饼、萝卜干等21个批次进行了快检,快检结果均合格。流通环节对米、油、面粉、饮料、糖果、调味品等116个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共发现3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食品为:杭州富驿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四海鲜鸡精谷氨酸钠不合格;杭州萧山前进周永根副食品店销售的蜜蜂鸡精谷氨酸钠不合格;杭州萧山朱景明超市销售的香瓜子(核桃味)过氧化值不合格。
 
  小贴士: 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二、挥发性盐基氮
 
  挥发性盐基氮是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的指示性指标。挥发性盐基氮含量越高,表明氨基酸破坏的越多,营养价值等受到的影响也就越大。挥发性盐基氮超标说明原料肉可能已经不新鲜。
 
  三、环丙沙星、恩诺沙星
 
  环丙沙星、恩诺沙星属于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鉴于长期食用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农业部规定了“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
 
  四、硝基呋喃代谢物(AOZ)
 
  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五、土霉素
 
  土霉素为四环素类抗生素,为广谱抑菌剂。四环素类药物(金霉素和土霉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和鱼饲料中。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明确规定四环素类药物(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在所有食品动物中最大残留限量肌肉100μg/kg、肝300μg/kg、肾600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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