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熟食中违规添加“日落黄”被判刑
日前,县法院判处一起违规在肉制品中添加“日落黄”的案件,被告人陈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陈某早年在外开蛋糕店,两年前回到景宁,学习制作卤味,并开了一家熟食店。刚开始时,他的店生意不错,当天制作的卤味能当天卖完。但随着菜市场的搬迁,客人渐渐稀少,卖不完的卤味到了第二天色泽变黑,客人便不愿意购买。
陈某左思右想,之前开蛋糕店,带回来一些“日落黄”,加到食物里食物色泽会更鲜艳。于是,陈某将卖剩下的卤鸡爪加入“日落黄”重新回炉,待鸡爪重新着色后继续出售。
2015年5月2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熟食店进行检查,并对店内的卤鸡爪、酱鸭进行抽样。经检测,卤鸡爪中“日落黄”为0.15g/kg,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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