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牛肉汤内添加罂粟壳 小吃店老板等三人获刑
一名社区戒毒人员例行尿检呈阳性,后经查明,原来他当天早晨在小吃店食用的牛肉汤里竟添加了罂粟壳。日前,这家小吃店的老板陈明友等三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获刑。
现年59岁的陈明友是江苏省睢宁县人。2014年9月,陈明友与妻子徐兰在县城开了一家专卖“牛肉汤”的小吃店。为了招徕顾客,陈明友曾到外地“拜师”,学到了一个能让牛肉汤味道鲜美的“秘制配方”,就是在熬牛骨头汤时加入罂粟壳同煮,据说这样一来就能“去腥调味”、提升口感。
陈明友明知罂粟是一种毒品,但仍从外地带回一些罂粟壳,作为熬汤的佐料。2015年9月,带回的罂粟壳用完后,陈明友又让妻子徐兰到安徽省泗县大庄镇,花了90元在一家杂货店购买了六两左右罂粟壳继续使用。杂货店主人是43岁许艳,这些罂粟壳都是她私下收购来的。她知道买卖罂粟壳是“犯法”的,特地叮嘱徐兰“煮汤做菜时不能放得太多”。
2016年2月4日上午,睢宁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通知本辖区的吸毒在册人员贾某到派出所报到并尿检,现场检测结果贾某体内吗啡呈阳性,而贾某却喊冤叫屈,坚决否认近期曾“偷吸”毒品。贾某经回忆,想起来当天早上曾在陈明友的小吃店喝过一碗牛肉汤。为查明真相,当天中午民警以顾客身份到小吃店,购买一碗牛肉汤并提样送检。经检测牛肉汤内含有罂粟碱、吗啡、那可丁等成分,含量分别116.4、73.6、50.4毫克/千克。当晚经突击检查,在小吃店查获罂粟壳270个。
陈明友夫妇对用罂粟壳熬制牛肉汤并对外销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罂粟壳含有吗啡等有毒成分,长期食用带有罂粟壳成分的食品,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甚至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
2016年7月5日,睢宁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陈明友夫妇及许艳依法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明友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徐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许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同时禁止徐兰、许艳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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