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省两年内完成食品添加剂追溯体系建设
根据部署,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准许生产,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从严惩处。企业要根据相关规定如实提供产品工艺、原辅材料和配方材料,并由食药监部门审查;建立健全审查员责任制度以及现场审查签名制度。对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抽检检测力度,保障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
同时,我省将建立食品添加剂风险隐患清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单位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原料、产品标签标志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2014-07-07)辽宁省将推进水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 (2015-01-28)辽宁省今年食品可全程追溯 拿购物票查来源
- (2015-08-17)辽宁各市开展肉品全程可追溯试点
- (2016-01-27)今年辽宁省重点推进食品生产原料可追溯制
- (2016-09-29)辽宁推行追溯电子秤 买肉可查“身份证”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