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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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不合格通报持续偏高 企业出口食品应强化标签管理

2016-10-28 14:49:24 来源: 福建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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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因食品标识不合格通报占国外通报的比例持续偏高,2014年为7.3%,2015年为4.7%,2016年上半年已达到8.5%。当前,各国对于食品标识关注面扩增,标注细节更严格,针对性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与提升法规更新速度的情况,应引起食品出口企业的重视。
 
  今年10月19日,印度发布食品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法规草案,涉及修订饮料中碳酸饮料的标签要求;9月12日,洪都拉斯对“有机农产品”标签的描述进行规定;9月3日,韩国对酒类销售容器强制要求标示警示文字。
 
  今年早些时候,还有多个欧美国家对此推出新规。
 
  新规频出现象将对企业带来一系列影响,包括增加管理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检测费用等。当出口食品被通报,不仅会导致退运销毁等损失,且进口国公布通报,将使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进销渠道受潜在风险影响。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将内部管理产品标签与质量安全置于同等高度对待,提高标签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标签审核;积极主动与进口商沟通。建立法规信息互通机制,多渠道搜集进口国食品标签相关法规要求及变化,及时调整标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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