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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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召开旅游景区 食品安全工作会

2016-10-24 12:41:0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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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戴国亮

  近日,贵州省召开贵州省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示范工作现场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食之放心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出席会议的有何力副省长、贵州省食药监局局长宋宇峰等。

  2016年,贵州省食药监局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作为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今年2月初召开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先后出台了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开展创建工作。贵阳市、六盘水市和毕节市作为首批试点,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截至目前,全省还申报创建赤水市、余庆县、江口县、金沙县、龙里县、荔波县、贞丰县和普安县8个食品安全示范县,铜仁市碧江区九龙洞风景名胜区、兴义市万峰林景区、威宁自治县草海旅游景区、赤水市四洞沟景区、盘县娘娘山景区等75个食品安全示范景区(乡镇、街)和贵阳市南明区亮欢寨酒楼庙冲路店、南明区老凯里酸汤鱼民俗村等429家示范企业,全省9个市州、贵安新区、威宁县和仁怀市均有申报,且申报的数量远超前几年,全省各地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逐步形成。宋宇峰指出,为切实做好下一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下一步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

  贵州省食药监局于4月初专门印发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措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贵州省食药监局的统一部署,以旅游景区、公路服务区、铁汽运车站、民航周边、农家乐、示范店和游客接待量大的酒店宾馆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人员、管理、措施、经费“四到位”,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示范创建,进一步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分区分片包干,定人定岗定责,按照目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报道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成果和经验,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上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景区、示范企业等,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游客和消费者“寻找示范店、寻找笑脸就餐”,倡导节约、文明、卫生用餐,治劣扶优、激励先进,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示范创建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逐步形成“人人参与示范创建、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巩固创建成果 健全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示范称号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示范荣誉不是一旦取得就终身拥有,全省每年都要对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评审和网上公示,达不到标准的要进行摘牌,这样有助于取得食品安全示范荣誉的单位增强责任感,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自律能力,切实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树立服务社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良好的形象。加强自查整改,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省食药监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单位的帮扶指导,加强监督抽查,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创建工作力度不减弱、水平上台阶。

  加强督导检查 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逐级开展督查和飞行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食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宋宇峰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尤为关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政策强度、改革深度前所未有。这既给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新要求,也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新机遇,应当抓住机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食之放心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全力打造“食之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为努力实现游客和群众“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助推贵州省旅游业“井喷式”大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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