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强化保障
献县是河北省农业大县,也是食品生产大县,全县占地1173平方公里,拥有106万亩耕地、18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乐寿鸭业、中亚大药房等一批食品药品知名大企业,又有遍布全县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以及药店诊所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近年来,该县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不断强化体制机制保障,有效筑牢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线。2016年7月,该县被评为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献县通过加强机构建设、硬件建设、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有效保障了食品安全监管履职到位,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到位。该县整合食安办、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划转质监部门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能和商务部门酒类管理职能,组建了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18个乡镇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设置了8个市场监管分局,分别负责2-3个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了具体监管职责。对监管人员按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了调整,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合理、职责明晰,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扎实的组织保障。二是监管硬件建设到位。硬件建设方面,在省市配备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设备的同时,该县加大了对食品药品监管硬件建设投入,为全县所有乡镇食安办和基层市场监管分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塑封机等设备,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三是教育培训工作到位。体制改革后,针对部分基层人员怕担责、不会管、不敢管的消极思想,该县市场监管局不等不靠,及时针对基层监管人员组织了食品安全监管法律知识培训、监管业务和技能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局组织的所有教育培训活动,使基层监管人员放下思想压力,做到敢监管、会监管、管得住、管得好。机构改革一年来,基层工作人员已参训700余人次,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能力保障。
“三项机制”提供保障
建立党政“一把手”关注机制。献县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的考核范畴,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对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考核内容,同时县乡政府还层层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得到重视、得到落实、得到考核。不断强化经费保障机制。献县逐年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的投入,不但将食品药品安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还坚持做到逐年有所增加。在县级示范带动和政策引导下,各乡镇也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了财政预算,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更好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该县加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职能部门和乡镇力量的整合,完善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指导各成员单位制定和完善本系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了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形成了“组织严密、应对有序、处置迅速”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此外,注重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作用,要求协管员拓宽视野,用心监督,协助监管部门查找食品药品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共同打好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基础。
“三项举措”提升效果
一是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力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九个有”:有符合标准的经营设施和环境,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有完整真实的进销货记录台账、有食品安全承诺书,有食品生产、销售、餐饮公示牌,有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牌,有洁净统一的服装、鞋帽和专用口罩,有专职的食品安全员。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该县市场监管部门2016年前三季度查办各类食品、药品、化妆品和保健品、医疗器械案件70余起,被市食药监局授予行政执法流动红旗。三是强化抽样检测工作。将抽检监测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支撑手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国、省、市、县各级抽检任务。紧紧围绕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量较大的食品药品,坚持抽检常态化、多频次抽检,明确食品退市责任,建立不合格产品退货、召回机制,对发现的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药品立即停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2016年以来,共抽检食品507个批次、药品47个批次,立案查处7户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移交县公安局1户,有效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保障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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