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食安办紧急部署灾后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后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避免发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确保公众食品安全。各区政府要组织辖区农业、海洋和渔业、粮食等部门到辖区的果蔬种植基地、畜禽养殖企业、鱼虾养殖场、粮食储备库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腐烂变质的果蔬和因灾死亡的畜禽、水产品流入市场;农业部门要加强畜禽肉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规范灾后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组织对海口市的养猪场开展排查,督促做好病死、淹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查食品生产企业采购淹死、病死、腐败变质畜禽生产加工的肉制品,严防上述食品和被洪水浸泡污染的食品流入市场,加强对农贸市场和餐馆、食堂的巡回检查,发现有病死、无检验检疫报告的肉类要依法查处,并追踪溯源。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幼儿园)强化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杜绝暴雨过后积水浸泡过的食品及原辅料、半成品或发霉变质的食品进入食堂、小卖部;市旅发委要督促酒店宾馆和旅游景区(点)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旅游团队接待单位和农家乐等重点单位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通知还强调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提前做好人员、物资、设备等应急储备的准备工作,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严格按照规定应对相关食品安全舆论关注事件。同时积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网站等形式广泛普及灾后安全饮食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依法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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