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食药监局开展药品经营专项整治
王米霞 本刊记者 吴岳福 赵裕广
为切实加强药品流通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黑龙江省大庆市食药监局下发了《2016年大庆市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稽查支队自5月起,首先对大庆市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县区局在辖区同步开展行动。
整治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结合国家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中列举的10条企业自查内容,重点检查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岗位人员在岗履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计算机系统管理、温湿度自动监测、储存运输等情况,检查企业票、账、货、款是否一致,是否有销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药品批发企业购进渠道合法、正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较强,但个别企业仍存在药品未严格按照色标管理规范摆放,中药品种养护不到位、记录不完整、供货方资质不全、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证过期等情况。对此,执法人员均进行现场指导,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截止目前,执法人员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315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7份,立案38件。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了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增强了行业自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行动中,做到了市县两级联动,监管不留死角,维护了辖区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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