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食药监总局:生产经营者应承担食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主体责任

2016-09-29 14:49:25 来源: 人民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贵州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关于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决策部署,以消费数量较大、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生鲜食品为突破口,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手段,在全省率先推行黔南州生鲜食品二维码追溯系统。

  黔南州生鲜食品二维码追溯系统,是通过系统采集生鲜食品的生产者的基本信息、供货商的基本信息、食品的基本信息、食品质量检测信息,对面点、糕点、熟食、卤制品、肉类、蔬菜、鸡蛋、米面、水果等产品的实现信息追溯,将这些追溯信息与超市卖场管理信息系统驳接,并在卖场称重包装时的价签上自动打印出GM二维码追溯标识,可使用安装在超市的二维码查询终端或安装在手机里的“智慧眼”二维码查询软件扫描二维码追溯标识,便捷快速地获得所购食品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有利于超市质量管控,有利于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有利于监管部门执法办案责任倒查追溯。

  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力推进该项目,从三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做足市场调研功课。今年3月至4月,州局党组书记、局长白新同志带队先后到广州市、武汉市深入调研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市场运行情况,从专业技术能力强弱、商业运行模式成熟度、市场占有率三个方面综合比较,武汉矽感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实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决定邀请该公司到黔南发展业务,与超市采取商业谈判合作的市场化模式推行黔南州生鲜食品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二是先期进行试点探路。考虑黔南实际,全面实施该项目难度较大,确定了先试点、再全州推广的工作思路,5月3日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黔南州生鲜食品二维码追溯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黔南食药监发〔2016〕47号),选定都匀市4家富万家大型超市进行试点,全部通过了项目验收,4家超市项目均试点成功。三是配套资金全州推广。为推广试点成果,7月8日召开了黔南州生鲜食品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现场会,向全州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与会领导现场展示了该系统,并印发了《黔南州生鲜食品二维码追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黔南食药监发〔2016〕109号),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研究决定配套项目资金20万元,对验收合格的县市局、超市分别给予办公经费补助、项目实施经费奖励,截至目前,已经在黔南州7个县市15家超市实施了该项目,预计今年底完成该项目。

  项目实施以后,取得了一定成效。据实施项目的超市反映,该系统能够与商超管理系统兼容,进一步规范了生鲜食品采购渠道,全程展现了生鲜食品流通各环节责任人信息,有力提高了超市对生鲜食品质量的管控能力,纳入追溯系统的生鲜食品的销量也有一定提升。消费者对该系统也比较认可,通过查询终端或手机可以查看所购买食品的全过程信息,感觉吃的明白、买的放心,都愿意购买附码的生鲜食品。目前,州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在办公室调阅已经实施项目超市销售生鲜食品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提升了对生鲜食品安全的技术监督水平。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生产经营者 总局 主体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