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滕佳材:12部配套制度落实新《食品安全法》
9月26日,“传播法治理念 倡行共治共享——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宣贯一周年高峰论坛”在京举办。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新法实施宣贯只迈出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长征的第一步,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
据了解,从今年12月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开始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ABCD四个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监管。通过新法的贯彻实施,实行食品流通和餐饮两个许可“二证合一”,积极推动了食品产业供给侧改革。据测算,仅“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一项中,换证审查就可减除企业负担4.39亿余元,在全国大约可以减少300万个左右的许可证发放量。按照新法的风险管理原则,对高风险品种实施飞行检查、体系性检查,并探索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据了解,新法实施一年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过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推进新法实施宣贯,基本建立与新法相配套的新的法规制度体系,出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等12部与新《食品安全法》配套的规章制度。
滕佳材表示,各级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全面把握新法原则和理念,把法律每一项规定落实到监管执法之中,会用法、用好法,履职尽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执法水平;各级地方政府要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属地管理法定职责,把好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公众要依法维权参与治理,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安全宣传要弘扬正能量,报道要真实、公正,避免夸大、虚构、渲染。食品安全关系人人,也需要人人关心、共同治理,最终实现人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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