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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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达拉特旗 夯实食品药品安全 城市创建工作

2016-09-26 15:06:4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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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侠 本刊记者 褚根娟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目的就是要通过创建,探索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新办法、新措施,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为此,内蒙古达拉特旗努力做好七个全面,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健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兼任,成员由苏木镇街道党政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中心学校、派出所、农技站、兽医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健全苏木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纳入到苏木镇农牧业综合服务站,使苏木镇综合服务站达到“五有”(有工作场所、有运行制度、有专职人员、有工作条件、有工作经费)标准。建立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明确人员、制度职责、考核办法、工作台账等。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街、示范企业、示范店,力争年内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示范点达5%、食品流通示范点达10%、餐饮服务示范店达15%、药械生产经营示范企业达10%。

  加强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按照“市级全覆盖、旗区保基本、乡镇能快检”的原则,在苏木镇(街道)建立标准化食品快检室,具备快速检测能力;进一步规划建设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苏木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督促和引导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大型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等自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工作。

  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相关制度、规定,规范种养殖、屠宰、生产、流通、消费和检验检疫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田间地头的管理,加强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本地生产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进入批发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食用农产品具有产地出具的产地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明确畜禽定点屠宰监管职责,有效整治私屠乱宰行为,严格病死畜禽或肉品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两证两票得到落实。

  开展食药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本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风险监测信息通报和处置机制。建立起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为重点问题,以批发市场(包括便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以及农畜产品(包括水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品种的长效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顿机制。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响应机制,规范食品安全事上报处理工作程序。落实应急经费和装备物资。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和舆情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及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举办面向广大基层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当地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课堂等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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