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吐槽:遭职业打假人抹掉日期喷码 恶意索赔
近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发布,第二条规定显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条例引发关注。 中国连锁协会副秘书长楚东表示,职业索赔人为一己之私,损害品牌声誉,通过媒体对行政机关施压,败坏了社会风气。
据了解,职业打假已形成系统行业。北京尚左律师事务所毛伟旗律师透露,至少有1500职业索赔人活跃在北京,组织化极强,包括法律从业者和专业技术人员,部分成员专业水准超过执法人员。
最令企业头疼的问题是,职业打假人经常不惜作假来敲诈企业。家乐福方面表示,有的职业打假人抹掉商品包装上的日期喷码,以未标明生产日期为由要求索赔。大润发工作人员表示,每年发生约2000起职业索赔事件,平均每天就7起,尤其近期频率增高,集中在单价3-4元的商品,索赔者分别购买10次以上,每次索赔1000元,一天能获上万元,公司每年支付上百万的索赔金。此外,阿里巴巴法务部工作人员表示,商品无质量问题,但宣传标识存在问题,也被赔偿3倍。华润万家质量管理部总监江红称,有的工作人员为息事宁人,选择向职业打假人妥协并支付“保护费”;拒绝赔偿则被告到法院,应对诉讼,但即便赢了官司,当时下架的商品也已造成损失。
生产商、品牌方也有不小的压力。帝亚吉欧(上海)洋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透露,案件处理要经历数月甚至更久,期间商品全部下架,就算最终胜诉,也造成了极大浪费和损失。
但也有观点建议企业应通过规范化运营来避免“被索赔”。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认为,法律、社会都认可在商品交易中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一些打假行为存在正面价值,并且任何有关消费者权益的争议都是可诉的,“商品确实存在问题,让一些人有机可乘,但法律也需要明确商品生产、进出口的多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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