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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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检出一批散装黄花菜二氧化硫超标

2016-09-06 10:44:53 来源: 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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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苏振华)记者从珠海市食药监局获悉,中秋节前,近日高新区食药监局对辖区4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的糕点蔬菜制品、保健食品、护肤品等产品进行检测,质量合格率为96.5%,三批不合格均为食品,包括酒类及散装黄花菜,其中后者一批次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据了解, 此次,高新区食药监管部门共抽检光彩大药房唐人街分店、金鼎荔园酒楼、金鼎船仔食店、珠海市祖龙酒业有限公司等43家食品等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其销售的糕点、面包、酒类、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制品、米面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护肤品等产品,共抽查86批次,经检验,合格83批次,质量合格率为96.5%。
 
    三批不合格食品分别为珠海市金鼎新鑫辉超市(标称生产单位:上海摩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4-01-27”,750ml/瓶装罗菲尔美娜干红葡萄酒,标签未按国家标准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属标签不合格商品; 该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单位:烟台圣格亚酿酒有限公司)3L/桶装德克莱干红葡萄酒,生产日期为“2015-09-03”,标签上未按规定强调“微量二氧化硫”,未标示其含量,亦属标签不合格商品;该超市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6-07-28”的浅色散装黄花菜,抽检发现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995g/kg,高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有关应“≤0.2”的数值要求,被鉴定为不合格食品。
 
    记者从高新区食药监局获悉,对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令商家下架,停止销售,监督销毁,并对经营者违法行为予以查处,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建议日常消费中,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商家购买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特别是散装月饼),以及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或“SC”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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