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藤茶变成有毒茶 7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批捕
为能生产、销售治痛风、风湿或头疼脑热症状的藤茶类饮品,在饮品中非法添加双氯芬酸纳等西药,近日,李某盛等7人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
2011年7月,李某盛继承了父亲李某全在桂平市石咀镇的茶厂,生产藤茶类草本固体饮料,主要原料是白砂糖、白芷粉、甘草饮片、藤条类等草药。2014年初,销售商罗某君来到茶厂了解基本生产情况,并询问李某盛能不能生产治痛风、风湿或头疼脑热症状的藤茶。李某盛告诉罗某君,纯中药的藤茶不可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如果要达到这种效果只能添加一些西药。
罗某君觉得这是个好办法,就让李某盛生产这种特效“藤茶”。此时,学过一些医学知识的李某成告诉李某盛说,可以在产品中添加西药,李某盛还咨询药店药师,并上网搜索、查阅相关资料。经过一番调查,李某盛觉得这么做确实可行,便决定在藤茶中按一定比例添加双氯芬酸纳等几种西药。
茶厂工人蔡某、廖某、李某在李某盛的指导下,在随后生产藤茶的过程加入了西药,制成“纯正藤茶”“黑骨藤茶”。但李某盛生产的“藤茶”类产品外包装没标注西药,因为他知道这些“藤茶”类产品属于饮料类,不属于药物,药监部门也不允许在食品里添加药品。
李某盛通过物流将加工好的“藤茶”类草本固体饮料寄送给住在南宁市兴宁区的罗某君,罗某君将其中一部分供给合伙人罗某兴在南宁市官塘的店面销售,其余的分销给下一级代理商或者散客。据罗某君供述,与李某盛合作期间,藤茶销售额约30万元。
今年4月中旬,广西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调查中,从桂平市某茶厂生产的“黑骨藤茶”类草本固体饮料中检出保泰松、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钠、非那西丁等成分,于5月16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7月21日,公安机关在李某盛的茶厂内查获藤茶类饮品200余箱,还在罗某兴的铺面及货房查获大量藤茶类饮品,并将李某盛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鉴定,从上述地点查获的藤茶类饮品检验出双氯芬酸纳等多种药品成分,属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8月19日,该案移交到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经查,兴宁区检察院认为李某盛、李某成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蔡某、廖某、李某涉嫌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罗某兴、罗某君涉嫌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法批捕李某盛等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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