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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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设校内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2016-09-05 09:48:32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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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天披露,该局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潜在危害的食品追根溯源,严厉查处,对于一些屡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将被采取品种、企业区域退市的办法,清除出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大中小学从今年开始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这也是北京首次在校内设立这一制度,也就意味着北京学校的校长除了要抓行政和教育外,还要对校内包括食堂在内的食品安全负责。
 

    今天,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丛骆骆与海淀区副区长徐永全带队,对北京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小学、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
 

    检查要求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检查组还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和台帐记录情况,特别是上学期库存食品原料处理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及管理,以及食品留样制度的落实情况。
 

    除学校食堂外,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也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开学前后,该局多次组织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巡查力度,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重点告诫经营者需持证经营,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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