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飞行检查工作动员会议近日召开
王米霞 本刊记者 吴岳福 赵裕广
日前,黑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动员会在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会议室召开。
会上,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刘树和同志就这次飞行检查工作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正确认识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习总书记对食药安全提出了“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党政同责”等重要要求。中央的“十三五”规划提出“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的决策部署,把药品安全提升到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些都为食药监管工作赋予神圣的使命和庄严的职责。近日,最高检反贪局下发《关于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重点查办6类职务犯罪案件,这为食药监管工作带来新的压力与挑战,这就要求当前所有的工作都要通过有效措施、得力监管来实现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目标。二是用好飞行检查这把利剑。在检查之初,通过问题导向和风险防控分析,确定集中整治期间发生许可变更批发企业作为检查重点,通过飞行检查办法真正触及企业真实一面,坚决打击国家总局确定10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高检查工作大局意识,请大家要把检查作为提升、锤炼自己工作能力水平的契机,树立工作第一的大局意识、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来处理好工作关系。在坚持组长负责制的前提下,每名同志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特点,在市场准入、认证标准与稽查办案等方面,做到知识优势互补,互相学习,群策群力,体现出团队的战斗精神,共同完成好检查工作。这次的飞行检查全程是采取“双随机”方式确定检查组和被检查企业,直接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检查,希望通过提高一系列检查手段,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净化我省药品流通市场。
驻局纪检监察室苏妍冰同志就检查中的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对检查员提出了要求:“四个最严”工作要求 ,其中最严肃的问责是推动落实其他三个“最严”的核心。要求每一位检查员在执法同时,时刻记牢头顶悬着一把问责之剑。履行工作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防止检查流于形式,要想不被问责,就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用细心、耐心,从蛛丝马迹中发现线索,及时解决问题,促进这次飞检工作取得实效。
刘浩同志代表中心欢迎省局领导和各位检查员的到来,就多年来省局流通处对中心的关怀和市地检查员给予中心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表态,一定全力协助省局完成这次飞行检查工作,坚持统筹规划和各项保障工作。
会上,针对飞行检查工作要点,组织了检查前业务培训。省稽查局的同志介绍了检查企业的工作要点:着重就购进、验收、养护、出库复核、销售记录等各种记录的检查、核实及审核相关质资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讲解。特别针对出租、出借许可证所购销的药品特点进行如何核对,进行了面对面地指导。
中心同志重点解读了新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介绍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新规范和文件。并结合本职工作以及在以往工作中的经验,针对新修改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调整为药品追溯体系,对药品流通环节中药品经营企业如何执行药品追溯制度提出了操作性要求;重新梳理了检查程序及检查组根据检查组合议情况拟定现场检查报告的总体描述及缺陷项目描述,检查结束检查组向省局递交现场检查资料的程序等。
会议现场,按照“双随机”的原则,组织开展了随机抽取组员和检查企业的仪式,整个过程在驻局纪检组同志的监督下进行,8位检查组长抽取附有4家企业信息封闭信封。这次抽取采取的形式,真正体现了“双随机”的基本原则:一是检查前不事先告知企业检查行程和内容,规避企业提前准备。二是检查中不事先了解企业名单,检查组只有在检查当天,由组长打开装有企业信息的封闭信封,根据名单开展即时检查,规避提前知晓被检企业。三是检查组不得透露检查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发现的违法线索等相关信息,检查结束后,在检查报告中可以不对检查情况做出评判,只做问题描述,规避检查情况的不公正性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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