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林食品有限公司卖了7.2元违规食品 被罚款7万元
通报显示,济南大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7.2元,同时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并处以7万元罚款。此外,济南乐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按照有关规定罚款5千元。济南天之健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被处以罚款17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1元,没收违法食品。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2014-06-18)莫让食品添加剂背黑锅
- (2014-06-18)散装以及现制食品必须公示食品添加剂 熟食店、火锅店不愿
- (2014-06-18)食品添加剂无营养 为何仍必须添加?
- (2014-06-18)食品安全接轨国际 添加剂业面临大调整
- (2014-06-18)食品添加剂之专题解读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