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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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开展打击非法销售“进口药品”行动

2016-08-03 16:59:55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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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记者 吴岳福 赵裕广

  一段时间以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出现部分微商通过微信、淘宝等网络平台非法销售由俄罗斯走私入境药品的现象。这些微商无药品经营合法资质。部分消费者由于缺乏药品知识,盲目相信微商宣传,购买这些走私入境的药品,给非法销售走私药品的违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

  这些微商销售的由俄罗斯走私入境的所谓“进口药品”,未经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进口,也未经我国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药品的质量安全不能保证。微商这种销售走私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这些走私入境的药品,外包装无中文标识,消费无法通过说明书和药品外包装了解其功能主治、用法用量、适应症和禁忌等事项,如果不能正确使用药品,将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微商等个人非法销售未经批准的走私入境药品的行为。通过加强宣传,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购买由俄罗斯走私入境的药品,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广大市民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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