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对于食品安全,法治要保障,规划要引领。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简称《规划》)已于近日颁布实施。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简称《办法》)也已形成草案,9月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发布会上,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阎祖强,对《规划》做了解读。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建立与特大型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符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努力使上海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规划》提出要制定更健全的食药安全法规、标准、制度,更有效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等安全“短板”,提高抽查频次和覆盖面。
同时,阎祖强也透露了《办法》的修订进展。在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办法》中,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要求,同时为《食品安全法》这一国家上位法,提供了落地衔接。
《办法(修订草案)》比现行《办法》新增了36条,调整和修改了46条,修订力度很大。其中,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了更严格的责任,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同时,也把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以及餐厨废弃油脂管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农村集体聚餐等监管经验,以地方立法予以固化。
此外,对市民反映强烈、市人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生产和网络食品经营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监管措施。要加强对市民食品安全举报的查处,发挥社会第三方、行业协会、消保委等的作用。
针对夏季食品安全问题高发,阎祖强表示,近期已加强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以及区与区交界处摊贩的综合治理。上半年,共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1.3万余户次。阎祖强还提出,三年内,本市所有233个基层监管所的80%人员,都要经培训成为食品安全的“全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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