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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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多举措落实 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2016-07-22 15:05:3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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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抽检结果 对责任企业曝光  
本刊记者 梁烁
 
        近期,陕西省宝鸡市多项举措为迎接10月份省食安办对该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考核验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召开会议 部署安排

  宝鸡市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推进食品安全“四项创建”召开现场会,市创建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张云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创建办负责同志、联络员和市创建办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四区创建办今年以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了该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并查找不足。要求四区从7月11日起,集中10天时间,对照《陕西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考核验收内容测评标准》(试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考评指标》和《关于印发2016年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要点的通知》逐条逐项对照查验,客观真实反映创建情况,重点是发现问题和不足,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下一步创建工作。

  张云昉要求各区要高度重视自查自验工作,严格按照《测评标准》、《工作要点》逐条进行对照、分析完成情况和达标程度,总结创建工作亮点、特点,分析整体存在的差距以及达标难点,拿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和办法,全面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创建工作如期达标。

  发布抽检结果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5天时间里连续公布了2016年第12期、第13期的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和第14期餐具监督抽检结果,10家饭店的餐具被抽检出含有大肠菌群。

  据悉,第12期、第13期和第14期共抽检120批次,合格97批次,不合格23批次。其中,有10家饭店的餐具被抽检出含有大肠菌群,餐具被检出大肠菌群主要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餐具用消毒液未达到规定浓度、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温度,或者是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具,容易引起腹泻。

  对抽检中发现的上述不合格餐具、饮具,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区县食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查处餐饮企业的违法行为,并责令上述餐饮企业立即排查原因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公布红黑榜

  在宝鸡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云昉副局长就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公布的第12期食品药品企业的卫生情况实行了红黑榜公布:红榜企业为宝鸡东风路高级中学食堂;黑榜企业为金台区华豫粉条经销部、金台区昌明粉条经销部、眉县首善镇东海水产经销部。据检测,黑榜的两家粉条经销部所经销的粉条中,均检出二氧化硫超标,在眉县首善镇东海水产经销部所销售的蜂蜜中,检出甜蜜素等非法添加成分。

  张云昉副局长表示,“红黑榜”实施动态管理以来,已经形成了帮扶良好企业、警示一般企业、惩戒不合格企业的奖惩机制。对于“红榜”企业,有关方面在项目核准、社会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于上了“黑榜”的企业,则列为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帮助和监督其尽快整改。若整改后仍不合格,则向社会披露和曝光其违法违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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