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如何推进食药部门 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

2016-07-18 09:26:1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 温振东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快速检测具有快速、简便、灵活等特点,让其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就离不开推进食品快速检测体系的建设。温振东通过在瑞安市市场多年的工作经验,从瑞安市食品快速检测现状、食品快速检测存在的问题、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目标、近期食品快速检测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四个方面探讨如何推进食药部门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
    欧美国家的食品行业实现大生产、大销售有近百年,其生产经营业态适合于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行全过程监管。而我国目前的食品行业由于其分散性特点,短期内难以建立有效的全过程监管模式。我国居民的饮食消费绝大部分来自于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而食用农产品从播种养殖到运输流通到进入农贸市场之前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于生产经营单位极为分散,难以监管。农贸市场作为一个相对集中的食用农产品集散地监管效率较高。在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手段中,监督抽检的批次仅占食品流通的极小部分,绝大部分食品未被纳入监测对象,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力,亟需实施低成本、高通量的抽检工作。而食品快速检测因其快速、简便、灵活等特点,成为解决监管难题的一个有效工具。基于此,本文结合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的一些经验,探讨如何推进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
\
    瑞安市食品快速检测现状
    自2004年瑞安局成立“四位一体”的快速检测体系以来,食品快速检测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直发挥着作用。尤其是2014年12月以来,瑞安局“四位一体”的快速检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已设立1个县级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2辆快速检测车、15个快速检测箱、22个农贸市场免费快速检测室,快检项目不断扩项和优化。目前广泛使用的项目有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甲醛、铝含量、荧光、硼砂、农残、食用油酸价和过氧化值、大米新陈度等十余项;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检测室开展的项目包括食用油极性、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类、山梨酸钾等二十余项;覆盖面不断扩充,其筛选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有效地提高了监管效能。2015年,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在农贸市场、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累计完成食品快检44384批次,不合格2403批次,不合格食品10306公斤,问题食品发现率5.4%;全市快检合格率从2015年1月的91.5%提高到96.7%,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理率100%,完成不合格食品追溯登记977批次,利用快检手段发现案源并立案查处32起。两年来,利用快检手段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5起。
    食品快速检测存在的问题
    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快速检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在的食品快速检测体系比照新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
    1.瑞安局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存在的问题
    参照新的要求,瑞安局在快速检测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地市级以上的快检体系基本未建立,工作目标不明确,一些技术和行政方面的困难未能得到支持,在快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3点困难:
    (1)快检方法评价困难
    虽然瑞安局对所采用的各公司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了测试,筛选出一批较适合基层使用的快速检测方法,但还难以完成全面的评价。实施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需要相对专业的人员,而由于快速检测体系从上至下还没有可参照的成熟模式,在人员、经费方面很难得到支持,因此难以完成快速检测方法评价。
    (2)快检项目扩项困难
    快检项目需要不断的扩项,才能针对监管需求发挥更大作用。由于专职从事快检工作的人员均为临时人员,技术水平较低,难以增加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快检项目。比如,水产中的呋喃类、孔雀石绿等酶试剂类,快检采用的前处理方法类似检验机构实验室所采用的前处理方法,技术难度较大,临时人员掌握这类快检项目难度较大,导致此类快检项目的批次难以提高。
    (3)快检工作不受重视
    由于与快检相关的规章比较欠缺,系统性的考核评价机制薄弱,快检后续处理不受重视,销毁率、追溯率、转定量率均难以提高,快检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较薄弱,大量的快检不合格结果没有得到应用。在一些专项整治工作中,通过快检已经发现了一些问题食品,但整治中不重视这些快检发现的问题食品线索。比如:在多次铝含量专项整治中,可以通过快速检测筛选出一批问题食品,但专项整治工作中并不采用快检方法进行筛选。
    2.一般县局食品快速检测存在的问题
瑞安局有一个较为完整快速检测体系,快检工作还算比较顺利,但对于县局快检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在快检工作中还存在其它普遍性的问题:
    (1)问题食品发现率低,与日常监管衔接不通畅
    相对于瑞安局5%以上的问题食品发现率,全省的问题食品发现率仅为1%左右,且后续处理实效性偏低。部分检测局对快检的要求主要是快检的批次数,而对发现问题食品、后续处置、立案查处等实效性的工作不重视。另外,快检工作基本由协管员等临时人员承担,正式在编干部参与不多。快检没有与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衔接起来,未能充分发挥起发现问题食品的作用。
    (2)结果判定误差大,实用性不强
    要做好食品快速检测需要一定的技术积累,需要专职人员跟踪指导快检操作、结果判定、后续处理、快检热点重点等,协助解决快检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缺少了县局快检力量的支持,一线检测人员往往对快检结果把握不准,判定准确率较低,导致后续处理难以把握,久而久之,快检不再受到监管人员的重视,也造成很多监管人员认为快检是一项应付性的工作。
    (3)农贸市场快检水平低,积极性不高
除了基层所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以外,农贸市场快速检测的批次更多,顺利运行更需要县局的长期培训指导和试剂的及时补充。缺少县局的支持和督促,农贸市场工作人员缺乏开展快检工作的主动性,发现问题食品效率低,而且发现问题食品后,由于后续处理难度大,一般快检人员不愿按照规范要求完成后续处理。
\
    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目标
    基层具备快速检测能力是国家食安委和国家食药总局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由于基层所快速检测和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都亟需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因此应当建立以县局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为核心,基层所和农贸市场检测室为主要工作力量的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快检体系能流畅高效地运行,需具备以下一些特征。
    1.采用的快速检测方法可靠稳定
   市场上充斥着良莠不齐的快速检测产品,产品差异较大,需要快速检测实验室对检测试剂和仪器进行筛选。比如,某省采购了几百台食品安全多功能快速检测仪,但经过测试,仪器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很难应用到快速检测中;有的公司提供的快速检测试剂稳定性较差,各批次产品检测结果差异明显。另外,快速检测方法针对各种食品的检测准确度差异较大,而快检公司一般都无法提供对各种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差异性判定说明,需要快速检测实验室在实践中去摸索。从长期规划来看,国家局、省局主导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县级在应用过程中对快速检测方法进行评述,提供食品快检检测方法与定量检测方法的比对数据,为逐步提高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实用性提供丰富的数据。
    2.人员培训及时、耗材配送便捷
   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的人员轮换比较快,而且人员专业水平一般都比较低。需要多次、较长时间的培训才能掌握住快速检测技术,因此要有专门人员长期地提供技术指导,根据需求提供不定期的培训。另外,试剂耗材由县局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通过检测车或执法车供应给各地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方便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3.快检工作考评制度合理有效
   通过快速检测系统、现场检查情况对检测人员进行管理,实施上岗培训和更新培训,有条件还可以实施绩效考核。瑞安局以快检全过程图片记录为依据,对快检工作量、发现问题食品数量、后续处理、追溯、转案件等进行考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4.信息交流顺畅、技术支撑能力强
   食品安全风险点一直在变化,快速检测实验室根据最新的食品安全情况,实时发布快速检测重点,引导好基层和农贸市场有重点地做好快速检测工作。各项目的结果判定要参照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各类食品的显色结果和检测值的判定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针对部分情形难以判定的,由快速检测实验室协助判定检测结果,并指导如何做好后续处理。快速检测实验室还要跟检验机构做好对接,协助对疑似不合格商品进行抽样、送检。
    快检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基层快检工作顺利运行需要得到从上到下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技术和行政方面的支持。建议将县级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的成立和发展作为快速检测体系发展的重要一环。通过县级快速检测实验室将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基层所快速检测和快速检测车整合成一个高效的体系。建议省级食品药品管理局尽早成立食品快速检测管理机构,支持快速检测方法的开发和使用,指导全省开展快速检测工作,给快速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
    近期食品快速检测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
    1.强化县级快速检测实验室技术能力
    各县局的食品快速检测技术能力比较薄弱,还难以提供快速检测技术指导。亟需提升县局快速检测实验室的技术水平,解决技术支持力量薄弱的问题。有条件的单位,指定一位检测专业人员长期专职从事快检技术指导。
    2.提升监管机构对农贸市场检测室的把控能力
    可通过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雇佣工作人员从事检测点的快速检测;二是通过对工作结果进行科学合理的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支付劳务补贴,使快检工作的开展情况能够较大地影响快检人员的收入,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强化后续处理,加强与日常监管的衔接
    一方面要持续性地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严格的监管,让生产经营者习惯执法人员的严格后续处理,从而提升社会的认可。另一方面要安排足够的执法人员去负责快速检测结果的后续处理,并建立对后续处理的考核制度。在日常食品安全监管中还要注意与快速检测的衔接,如含铝添加剂专项整治、蜂蜜专项整治、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等都可以通过快速检测筛选出阳性样品,提高监管效率。
    4.加强检测队伍建设
    建立稳定的专职检验人员,长期从事食品快速检测,解决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充分保证检测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并为食品快速检测其它方面的实施提供基础。同时通过开展定期集中培训、现场检测培训、检测技能竞赛和工作交流来提高和巩固快速检测员的水平。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体系 部门 食品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