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7月起卖烧饼油条要备案 方便追溯问题食品
近日,扬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政府一楼会议室举行,今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定于6月13日至6月27日举行,主题是“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据悉,7月1日起,《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从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摊贩经营、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使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于法可依。我市近4000家食品小作坊和上万家食品摊贩纳入监管范围。
卖烧饼油条老鹅要备案了
下月起,在街头,我们常见到的卖烧饼、油条、老鹅等摊贩都要备案了。
根据该条例,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备案信息制作并发放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应当载明食品摊贩的姓名、经营品种、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等信息。食品摊贩应当在划定区域和确定时段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在其摊位明显位置张挂信息公示卡。通过强化食品摊贩信息公示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吃到问题食品可方便追溯
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梁奇说,食品小作坊实行的是登记管理,而食品摊贩实行的是备案管理。对于市民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消费更明明白白了。
据介绍,食品小作坊要求在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目录。而食品摊贩,要在摊位明显位置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通俗地说,今后小伙伴们到小作坊和摊点上购买食品,只须抬头关注一下,就知道负责人姓名、经营品种了。一旦吃出了问题,监管部门也能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查找到食品经营者。此举还能“倒逼”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更加重视老百姓健康安全。
小作坊不登记至少罚2000元
从下月开始,该条例就要实施,如果食品小作坊不登记,食品摊贩不备案,有何惩罚措施呢?
梁奇介绍,食品小作坊未经食药监管理部门登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至少要罚2000元,由食药监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目前食品摊贩备案,是到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如果食品摊贩未张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将由食药监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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