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 新建100个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
根据《工作方案》,在食品流通环节的工作目标是新建100个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食品流通秩序得到逐步规范。
出台并实施《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加快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化支撑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依法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审核,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食品行为。
为确保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了针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重点食品经营者、重点食品、消费者举报投诉多的食品,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销售量大和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品种,《工作方案》表示,开展监督抽检,发布质量信息和消费警示,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实行退市。指导和监督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商场的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行检测,把好食品进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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