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首发 福建食品行业行政许可再“瘦身”
《食品经营许可证》昨首发
1日上午,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行政服务大厅内,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台企福建山海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颁发福州市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标志着适用多年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将逐渐淡出,实现“三证合一”。
即日起,《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全省各地市同日启用并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继《食品生产许可证》实现“一企一证”、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减负后,福建食品行业行政许可简政放权又一实招。
除“三证合一”,此次改革还呈现出不少新特点——
证面信息更丰富。除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内容,《食品经营许可证》证面上还增加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及签发人等信息。扫描证面二维码,可辨别企业信息真伪。
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更细化。《食品经营许可证》将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三个类别,企业若申请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从事集体用餐配送,还需在主体业态后标注。经营项目则分为二级,共10大项8小项。
现场检查分类审查。根据规定,对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不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除了基本要求之外,还将针对食品销售许可、餐饮服务及单位食堂许可、互联网食品经营许可分类制定审查要求。
有效期限进一步延长,从3年延长至最高5年。
“‘三证合一’对食品经营者来说,既满足食品经营多样化的需求,又减少许可数量;对监管部门而言,将改变食品安全分环节、分品种监管的旧模式,解决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界限划分不清等问题,同时新政还将为保障线上食品安全、填补监管真空奠定基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叶青青表示。
据了解,与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的原则不同,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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