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管理规范食品作坊
近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上挂出《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意见》将31类食品划入“负面清单”,通过限制食品小作坊生产高风险的食品以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一部分“规范登记监管工作”要求各区政府组织协调本辖区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并将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工作将纳入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内容。第二部分确定了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第三、第四部分对如何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食品摊贩区域配套管理提出了指导原则和基本要求。第五部分要求各区政府要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引导食品小作坊生产者和食品摊贩经营者按照《条例》规定申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摊贩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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