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辅食品 不应以分装方式生产
4月29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为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制定《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不应以分装方式生产,仅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征求意见稿》指出,针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卫生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同时,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产品质量追溯和召回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及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出厂销售都应有记录,保障各个环节可有效追溯。
《征求意见稿》建议,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投诉等,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应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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