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保健食品迷住眼睛

2016-05-20 13:56:1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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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曝光6起虚假宣传广告。食药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曝光的4起药品和两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问题,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据悉,此次曝光的保健食品为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生产的保健食品“康欣牌波尔特胶囊”。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用西药降糖,是一条错误的道路,只会让疾病越来越重。使用当天,感觉身体有了劲,走路不踩棉花;使用三个周期,使用降糖针或吃药明显减少,不再嘴馋,敢吃能睡,平稳控糖,恢复糖代谢。告别并发病,重做健康人”等。现在保健食品市场热销,大部分要归结于保健食品领域的虚假夸大宣传误导了消费者。虚假夸大宣传问题严重。为保障食用安全,食药监总局为此发布的《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指出,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作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食药监总局指出,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用来治疗疾病,以免延误诊治。

  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保健品行业一直是众多消费者砸钱领域。但是国内保健品行业乱象丛生,监管制度不够完善,造成保健品都是被“造假”“骗人”“夸大宣传”等负面信息充斥着,这非常不利于保健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无论多好的保健食品也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造成我国目前保健品行业乱象的原因之一,就是监管力度不足。现在国内的保健品市场存在着事前审批严格,事后监督不力的状况。我们希望各级工商、药监和卫生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大监管力度,要治理保健品市场乱象,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监管衔接,建立综合执法机制。严格审批程序的这道门槛,形成合力;对违法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要及时出台相关举措填补监管空白,各级执法部门要经常性地在社区开展保健品知识宣传工作,增强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的防骗意识,提高辨识能力,还百姓一个健康的消费心态。

  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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