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为贯彻落实今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及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我区日前出台《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要求各部门乡镇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总抓手,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着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切实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助力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同时,积极发挥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作用,推进新一轮食品安全放心乡镇(街道)建设,有效落实基层政府的属地责任。结合区委、区政府优化环境“八大行动”,将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专项行动作为全年重点整治工作,积极落实餐桌安全治理“六大提升工程”,开辟农村食品主战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击到位。
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放心市场创建工作,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和技术审评体系建设,建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量化分级自评制度,继续推行餐饮环节“透明厨房”建设。推动全区完成检测资源整合的同时,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强化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梳理分析风险监测信息,定期会商、通报风险监测结果。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和农产品、食品追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体系。
推进基层食安办和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协管员队伍,落实网格日常监管措施,进一步推广“食安绍兴”信息化平台使用。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结合监管实际和区域优势,继续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一地一试点”工作。探索食品生产经营者始业教育,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创新社会共治平台与机制,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管。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统一信息平台,及时归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和食品安全抽检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深入开展以新《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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