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省抵制违法广告产品
通告要求该产品若要恢复产品销售,企业应在发布更正启事、更正启事内容、提交整改报告等有关申报材料并经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查同意后才可恢复该产品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监督落实暂停销售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据了解,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2015年以来,该局连续发布了8期《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涉及762条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并全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卫跃川 杨国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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