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上升国家重大战略
“两大问题”定位食品安全
“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习近平同志用“两大问题”来定性它,他认为,食品安全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习近平指出:“‘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他强调:“食品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老百姓能不能吃得安全,能不能吃得安心,已经直接关系到对执政党的信任问题,对国家的信任问题。”“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食品安全是人的基本生存保障,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保障,其他一切都会空中楼阁。我国的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人民吃得越来越健康,人的平均寿命逐年增加。但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社会发展转型期,我们应该看到,一方面,有少数无德商人,利益熏心,制造了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另一方,是由于监督不严、检验体系不科学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
食品安全问题是被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大事。为民解忧、为民谋福,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是人民群众心头之忧,党和国家当然极为重视。习近平曾十分动情地说:“毒奶粉、地沟油、假羊肉、镉大米、毒生姜、染色脐橙等事件,都引起了群众愤慨。再加上有的事件被舆论过度炒作,不仅重创一个产业,而且弄得老百姓吃啥都不放心。‘三鹿奶粉’事件的负面影响至今还没有消除,老百姓还是谈国产奶粉色变,出国出境四处采购婴幼儿奶粉,弄得一些地方对中国人限购。想到这些事,我心情就很沉重。”
面包是民生,面包更是政治。食品安全也是关乎社会和谐、国家稳定的政治问题。由于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有时,即使是某一小范围的食品安全问题,都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很容易由局部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问题,酿成重大的社会心理危机,引起社会不安,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习近平指出:“食品安全社会关注度高,舆论燃点低,一旦出问题,很容易引起公众恐慌,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他强调:“我们党在中国执政,要是连个食品安全都做不好,还长期做不好的话,有人就会提出够不够格的问题。所以,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下最大气力抓好。”
食品安全关系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危。“十三五”时期,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将全面彻底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让百姓吃得放心。
“两个最”心系食品安全
民之所忧,他之所思;百姓之苦,他要亲尝。当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百姓忧虑和不安时,习近平同志决定选择人们平时吃得较多食品亲自尝一尝,他希望全党全社会都重视食品安全。2013年12月28日,习近平在庆丰包子铺亲自买包子吃,同时询问店铺经理:“食品原料是从哪里进来的?安全有没有保障?”经理用手机向习近平展示了一组庆丰包子在顺义原料加工厂的照片,称店里的原料从农田到餐桌都是安全有保障的。看到照片后,习近平说道:“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群众要吃得放心,这是我最关心的。”
食品安全问题是习近平始终关注的热点,他在考察、开会,甚至是吃饭间隙,习近平都不忘询问食品安全事宜,叮嘱要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2014年1月28日,习近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考察期间,到伊利集团液态奶生产基地,察看了企业的生产线,向企业负责人询问生产经营、节日供应情况,叮嘱他们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2014年2月25日,习近平视察北京时,询问北京市政管委负责人,“地沟油哪去了?”负责人回答,北京各区都建了废弃油脂处理厂,年回收废弃油脂10万吨,还有70万吨通过市场化渠道处理。习近平追问:“没有去搞麻辣烫吧?”负责人说,在这方面已经加强了管理和监控措施,并且越来越严。
2014年11月1日在福建考察期间,习近平来到他在闽工作时就关心过的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习近平询问可检测、追溯食品安全的快速检测仪、手机支付系统性能。他关切地问:“农贸市场都有了吗?”
2015年6月17日,习近平乘车从遵义前往贵阳考察。在久长服务区的一家小超市,习近平在食品区拿起一包“沙琪玛”,询问服务员保质期。服务员看了生产日期后说是2015年2月生产的,保质期有10个月。超市外有两处食品摊,习近平又走过去,指着米黄粑、鸭脖子,认真地了解有关情况。
习近平不仅自己时时心系食品安全,而且还要求全党全社会都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要求从机制体制、法律法规、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全方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保障体系。
“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民之所想,他之所做。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重拳治理, 用“四个最严”要求构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生产经营管理不规范、不严谨、不科学、漏洞多、不执行等问题,加之少数生产经营者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为非法谋利有意生产加工伪劣食品,危害食品市场安全发展。习近平指出 “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面对生产经营主体量大面广、各类风险交织形势,靠人盯人监管,成本高,效果也不理想,必须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我们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设立相应管理机构,目的就是要解决多头分管、责任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定职能、分地盘相对好办,但真正实现上下左右有效衔接,还要多下气力、多想办法。”为此,习近平强调要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他指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在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导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法典,并充分体现了他的“四个最严”要求。
最严谨的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科学依据,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强化政府科学监管,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生产有标准可依,食品企业按标准生产,必须严格按标准检验生产的食品,食品安全就有了可靠的法律保证。
最严格的监管。国家的监管是推进食品安全建设的有力抓手。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补足市场调节的弱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在最严格的监管的下,才能保障食品生产的每个环节都是安全的。
最严厉的处罚。食品安全是“治”出来的,抓食品安全要用重典。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加重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法律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食品安全法》对违规食品企业也作出进一步严格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无视人民身心健康的经营者更是严上加严:“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最严格的处罚不仅要让他们根除侥幸心理,同时也要他们找回对食品安全的社会担当和良知。
最严肃的问责。管理疏忽、监督不严也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因此,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处罚生产经营者,同时还要问责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同时还进一步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最严肃的问责保障了最规范的管理、最严格的监管,有效预防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保障食品更安全。
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任重道远。除了党和国家的重视,政府部门的监管,生产企业的负责,还需要公众参与、媒体监督,多方协同合力,才能更快更好地构建食品安全体系。习近平强调:“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的同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2014-06-17)食品安全治理:挖根去皮方得实质效果
- (2014-06-17)搞好食品安全农产品生产是关键
- (2014-06-17)农村食品安全还得从根上治
- (2014-06-17)食品安全别把监管当救命稻草
- (2014-06-25)食品安全责任险已具备可行性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