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5年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6.2%
一是完善抽检机制。在全面实施食品抽检监测计划、经费、信息“三统一”的基础上,出台意见推行分级分类抽检监测,明确了省、市、县三级食品抽检分工、抽检重点品种、检测项目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制度,确定并公布2016年省级重点抽检企业7316家,督促各市县公布本级重点抽检企业,力争实现持证生产企业全覆盖。同时,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山东省食药监局每周三公布食品抽检合格和不合格信息。2015年,省级共发布3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涉及28100批抽检合格产品和873批不合格产品。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全省各级把食品安全监管摆在优先位置,建立稳定的抽检监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逐年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为监管工作提供了较为充足的经费保障。在2014年省级投入2.02亿元的基础上,2015年全省投入达到4.3亿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比例为40∶28∶32,市、县两级财政投入的增幅高于省级财政,全省人均监管经费较上年增长28.27%。
三是实施抽检全覆盖。全省抽检抽样涵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市场销售和餐饮服务各个环节及大、中、小各类生产经营业态。品种涉及山东省在产和流通的31大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和餐饮用品等。2015年全省共开展食品抽检监测34.05万批(省级11.6万批、市县级22.45万批),全省食品抽检监测样本量合计达到千人3.4份,实现了国家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抽检监测样本量千人2份的目标。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已覆盖全省17市和全部县以及85%以上的乡镇。
下一步,山东省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重点品种,消费量大、风险隐患较大,季节性和节日期间集中上市产品的抽检力度,实现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饮料、婴幼儿食品等高风险加工食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蔬菜、水果、畜禽肉等鲜活食用农产品每周抽检一次。同时,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问题产品,及时查处、一追到底,切实化解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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