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嗑药”多宝鱼岂能上餐桌

2016-02-23 15:09:19 来源: 检察日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嗑药”多宝鱼岂能上餐桌 日照东港:5人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获刑

  多宝鱼又叫大菱鲆鱼、欧洲比目鱼,它具有很高的食用价值与药用价值,喜欢吃多宝鱼的人也比比皆是。但是“嗑药”多宝鱼,您还敢吃吗?近日,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东港区法院对李某等5名商贩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2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被告人李某自2005年前后,开始在日照市经营养殖场,养殖多宝鱼。2013年夏秋交替季节,李某鱼池中的多宝鱼出现胀肚子、起红点等症状,有的甚至死亡。经找同村的王某咨询,判断多宝鱼是得了肠炎。王某表示他有种药,只要给鱼喂上,病很快就会好。几天后,王某将几公斤散装的药物交到了李某手中。李某一看,这些药既无正规包装,也无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他根据多年的养殖经验,判断是呋喃西林(临床仅用作消毒防腐),后经证实确是此药。就这样,李某在明知呋喃西林早在2005年就被农业部列入废止目录、系禁止使用的兽药的情况下,仍将此药投到了鱼池中。2015年8月,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在对李某等人养殖的多宝鱼进行抽检时,查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据了解,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多宝鱼中的残留,在人体的留存时间可长达2年之久,长期食用这种含有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的多宝鱼,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多宝 餐桌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