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称肯德基使用6个翅怪鸡 法院判赔60万
“我朋友的父亲是某银行的一个高层领导,他有幸参观了肯德基的养鸡场,发现每只鸡有6个翅膀8条腿,身上全被插满管子……”在这篇文章当中,采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相结合的叙事方式,伴随着设问、反复、对比的修辞手法,并配上网图,通过“他人对肯德基厂真实的探访,客观地披露肯德基厂的内幕”,以及作者自身的“思考”、“评价”,最后加上夸张的标题——《昨晚刚发生的,现在事情严重了才播出来,赶紧通知家人吧!!》,指出肯德基所供应的鸡肉食品不仅为激素鸡,而且为没有毛和多个翅膀、多个腿的怪鸡。
案件原告律师告诉记者,“截至4月底,我们发现微信公众号上有4000多条相关内容,其中超过130个账号的帖子阅读数超过10万。而文章所述内容早在2008年就被媒体评为‘八大离谱事件’之一。”
由于不堪网络谣言的困扰,肯德基一纸诉状将三家公司的10个涉嫌造谣的微信账号告上法庭,并要求共计350万元赔偿。
庭审中,原告举出多份证据证明自家产品的安全性,其所使用的全部鸡肉原料均来自中国境内具有相当规模和良好信誉的鸡肉供应商,肯德基供应商提供的鸡肉均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绝不可能出现“速成鸡”、“激素鸡”等情况。
焦点1:“批评性文章”能否减轻责任?
原告认为,涉案文章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而且涉案文章造成肯德基餐厅在各地的销售的急剧下滑,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对肯德基品牌所有者的信赖,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商业损失,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法院认为,涉案的文章中陈述的基本事实属于虚构,措辞严重失实,文中的批评性内容充斥了贬义、侮辱性的词语,已完全跨越评论性文章的合理界限。涉案文章已不属于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正常评论及批评,应认定为侵害评论对象名誉权的行为。
焦点2:“转发”是否承担同等侵权责任?
庭审中,三被告提出,涉案文章为“转发”而非原创,关于文章内容是否真实,对肯德基是怪鸡的传言真假自身无法辨析,并不存在恶意侵权的故意; 当得知文章内容虚假后,也及时进行了删除,并没有造成严重影响。对此,原告认为,被告未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也并未亲眼见到图片所展示的内容,未尽注意义务,虚构了事实,并使用了侮辱性的词语,已构成名誉权侵权。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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