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工业盐冒充食盐 南靖一无良商贩被公诉

2016-02-02 16:13:16 来源: 海峡导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导报讯 (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黄国华)为牟利,竟将工业盐冒充食盐进行销售。昨日,南靖县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简某海、黄某城、吴某军提起公诉。

  简某海为南靖龙山镇人,曾长期帮盐务局配送食盐。去年7月下旬,为赚取差额利润,他通过非法途径从泉州市购买工业盐,后冒充食盐销售到南靖龙山镇、金山镇竹笋加工厂,用于腌制竹笋。黄某城、吴某军在明知简某海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和食盐准运证的情况下,仍接受其雇请,帮忙运输、配送工业盐。去年8月20日,正在装卸、存储工业盐的简某海被当场查获,现场扣押工业盐合计26.85吨。经查,简某海共非法经营工业盐80吨。

  办案检察官提醒消费者,购买食盐时,应选择正规商家购买,注意食盐外包装应信息全面、标识清楚,食盐应外观质白、细致规则,防止误购工业盐。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南靖 无良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