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央一号文件定调 转基因农产品商业化谨慎推广
加强转基因研发和监管
在解读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转基因的表述时,韩俊介绍,在农业生物技术领域不能落伍,一定要抢占农业转基因技术的制高点。
“从国际上来看,虽然还存在一些争论,但是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种植规模不断扩大。所有转基因产品在商业化种植之前,都经过了大量的安全性研究和严格的评估审查,国际上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是有权威性结论的,任何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可以说与传统的食品一样,是安全的。我们国家对转基因技术的政策是一贯的,是明确的。”韩俊说。
韩俊进一步分析,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监督执法,特别是要严把研发试验关、品种审定关和生产流通关,从源头上防止转基因种子未经审定就非法流入市场。政府要落实好转基因产品的强制性标识要求,保证公众对转基因食品有知情权、选择权。
据了解,一个水稻新品种,选育大概需要花五六年左右的时间,等性状稳定后,还需要参加至少两年的区试种植,以评价其丰产、稳产、广适、抗病和品质等特性,区试评估结束后才能参与审定,一般从选育到最终通过审定上市,大约需要十年左右时间。“应该说,现在转基因农产品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过程还是比较严格的,接下来,加强监管更重要的是管两头,在实验阶段,要对产品进行甄选,不能把有害基因嫁接,另外,在市场上,要对产品标示进行更严苛管理。”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定寰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转基因的安全之争
一直以来,围绕转基因产品安全的论战始终没有结束。在国际上,2004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阿龙·切哈诺沃曾直言:“我自己就吃转基因食品,没问题的。”然而,来自日本的2010年度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根岸英一就直指:“所有人工的东西、人为制造出来的东西都要非常谨慎、小心。”在国内,研究人士对于转基因产品的看法也不一致。
此前,韩俊曾解释,在“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方面,中国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已建立跟国际接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技术规程体系和政府的行政管理体系,覆盖了转基因从研究、试验、生产、加工、进口许可到产品标识的各个环节。
在去年10月起实施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则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未按规定进行标示,最高可处货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吕晓华认为,转基因食品的推广和销售要建立在充分的信息公开和群众同意的基础上,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为自己的消费做主。
商业化道路坎坷
据悉,中国目前已经批准进行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主要是棉花和木瓜。同时,中国批准进口了包括大豆、油菜籽、棉花、玉米在内的国外转基因农产品,占比最大的为大豆。但从市场反映来看,虽然转基因产品应用仍算广泛,但始终伴随争议。
在下游生产领域,转基因大豆被广泛应用到主要以黄豆为原料的食用油以及其他食品中。但由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一直没有定论,一些企业宁可放弃成本较低的转基因产品。此外,因为担心消费者不买账,部分企业将“非转基因”几个大字明显地标注,而转基因产品则只是在配料表中才能找到,且用一些小字表明。
在育种环节,转基因产业也同样举步维艰。去年,作为我国第一家以科学家名字冠名的上市公司,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曾一度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该公司旗下的超级稻“两优0293”在安徽出现大面积绝收,受灾农民质疑种子生产企业隆平高科涉嫌虚假宣传,隐瞒品种缺陷。虽然随后鉴定结果主要是自然灾害导致,但仍旧难以平复外界对于转基因农产品的疑虑。
“不管现在商业化遇到多大阻碍,但中国应该支持科学家要抢占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制高点,” 胡定寰说,“中国作为13亿人的大国,人多地少,农业发展面临的环境资源约束越来越强,发展转基因农产品是有必要的。种业是利润非常高的部分,可现在我国大量种子市场份额被国外公司占据,荷兰公司供应蔬菜种,玉米、大豆则被北美企业掌握。如不想在农业市场上长期受制于人,就必须加码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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