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要求食用油企建追溯体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月8日发布消息称,为强化食用植物油生产监管工作,食药监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说,下发意见的目的是通过指导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产品可溯源、安全可追踪、风险可管控,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食用植物油产品安全。
意见提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信息记录重点包括原料验收信息、生产过程信息、产品检验信息、产品销售信息、人员设备信息等,特别是针对食用植物油常见风险隐患和掺杂造假等,提出了黄曲霉毒素B1控制、苯并(ɑ)芘控制和物料平衡信息记录等要求。生产企业要对物料来源、加工过程和产品去向、数量等信息如实记录,以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所有环节可有效追溯。
意见强调,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可通过模拟演练食品安全问题处理,检验追溯体系的可操作性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完善,促进追溯制度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2014-09-16)台湾地区将自10月31日起强制实施食用油追溯制度
- (2016-01-06)奶粉食用油可查检验报告 粤新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元旦上线
- (2016-01-11)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用油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 (2016-01-18)胶州食药监局举办培训班,食用油企业要健全追溯制度
- (2015-10-10)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文保障白酒质量安全
参与评论